中文首页|时政|经济|市州|商务|投资|外企|名企|旅游|酒店|美食|风情|访谈|专题|图片|进入英文版
Home Politics Economy Society City Business Investment Companies Travel Hotels Food Tradition Specials Photo
湖南双语网> 百姓声音

二手房过户后,才能办公积金贷款?

2014-03-07 15:58:42 来源:长沙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中国在线

二手房过户后

才能办公积金贷款

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3月7日报道 李女士:我想买一套二手房,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得知,办理二手房贷款之前要先自行筹资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能办理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而我找亲戚朋友不一定能凑齐全部房款。听说在省直公积金办理相关业务时,除首付外的房款由担保公司垫付。为何长沙公积金中心需要自筹资金先行过户呢?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文件规定:二手房贷款,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完税证》、《购房协议》等房地产部门过户资料,并用本套房产设定抵押,房产未过户到本人名下前,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二手房贷款时采取由担保公司先行垫付部分购房资金,将产权过户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模式,但担保公司要按垫付的资金收取垫资费用。李女士也可以采取由担保公司垫付部分购房资金,将产权过户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模式。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二手房 公积金过户
首页|国际|中国|财经|评论|博览|军事|体育|图片|娱乐|时尚|明星|情感|论坛|博客
关于我们|About us|服务条款|新闻热线|广告服务|诚聘英才|建议意见|客服中心|网站导航
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081号 京网文[2011]0283-097号
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法律顾问:湖南邵文律师事务所 首席律师 刘邵武 电话:0731-85515938
Copyright © 1998 - 2011 China Daily.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日报网(北京英信联信息咨询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10-8488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