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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税感重 税种缺失致无法让富人多纳税
2011-12-05 09:21:1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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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一则消息受到广泛关注:美国百余名富翁致信奥巴马,要求国家向他们多征税。而在我国,个人“税感”沉重今年以来一直是一个没有间断的话题,2011年也被戏称为“税感”之年。

2011年,我国税收政策调整中,多项措施直接惠民,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等问题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增增减减的调控手法,如何才能减轻老百姓的沉重“税感”?

“怎样才能让我少交点税”?

2011年以来最受关注的“加税”举措无疑是房产税试点的启动和资源税改革的全国铺开。

专家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并不高,主要还是以流转税为主,但流转税的缴纳可能最终反映在物价上,个人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实际上承担了一部分间接税。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譬如购买一辆20万元的车,购车者事实上承担了相当于车价40%左右的税;而消费烟、化妆品等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个人承担的税可能更重。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开始实施,这仅是为个人减税的第一步,要实现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立法精神则尚需要有很多配套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长远来看,还是要像“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到的那样,“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富人个税征收有灰色地带”?

在我国个税征收过程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最容易征收的部分,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却来自于股息红利、房地产等财产转让所得、拍卖等各种财产性收入。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表示,由于财产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建设不够健全,再加上很多交易直接通过现金完成,税收征收过程中难免出现遗漏,产生“灰色地带”,甚至一度使得我国个税成为“工资税”。

2011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频频出手,剑指高收入人群个税征收监管。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撰文指出,如今的窘境是:无论增税还是减税,涉及的几乎都是“大众税”。这意味着,在当前尚无主要针对高收入者征收的税种的中国,让富人多纳税的通道基本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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