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限价令”大考能否过关

2012-01-04 09:42:5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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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剑指“痛点” “急刹车”后谨防反弹

权威人士曾强调,“对于房地产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决不能有丝毫动摇。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调节后的房价将使民众能够接受,也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家指出,这一表态明确提出“下调”房价,释放出决策层楼市调控不动摇的信号,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楼市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调查发现,出现这一效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最近一轮楼市调控扎中了房地产行业的“痛点”:

一是“限贷”“限购”卡住资金“要害”。来自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济南、南京、厦门、杭州8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总量高达4595万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约38.44%,库存量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专家指出,在成交量显著下降、库存加大的当下,今年以来银监会对房地产贷款、信托产品陆续收紧,开发商资金进一步趋紧,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房企将迎来还款期,资金紧张将促使房地产企业进行一场市场大洗牌。

二是“限价”扼住涨价“咽喉”。以深圳为例,该市4月份实施限价政策之初房价仍旧上涨,7月份旋即进一步细化限价政策,除了分片区限价外,还分户型限价,并且要求“月度环比零增长”。这种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至9月,深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零增长,10月则环比下跌0.1%。

三是保障房“降温”市场“渴求”。在2010年建设59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2011年又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新开工面积总量的比例接近50%。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扩大使得住房市场供给结构有所改善,有望对房价调控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专家表示,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限”字令作用明显就产生依赖症,楼市还应回归到依靠供求关系解决矛盾的轨道上来。此轮房价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不宜就房价论房价,而应是降低开发企业的利润,提高居民的收入房价比,这需要和价格管理等部门一起打击房企暴利,制定暴利监管机制。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房价调控 限价 温差 泛城 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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