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公布旅游相关数据 总和超内地总数据

2012-02-10 08:43: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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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假日办”)发布的《2012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全国共接待游客1.76亿人次,旅游收入1014亿元。据人民网搜集的30个省区市(大陆缺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数据,春节期间,旅游总接待人数为2.5亿人次,总收入为1380亿元。这两个数据分别超过“假日办”报告数据的58%与36%。

纵向不能加横向不可比

国内旅游统计中,“纵向不能加、横向不可比”的情况早已存在。2010年,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国内旅游人数是21.03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26万亿元。如把各省区市旅游局公布的数据相加,国内旅游人数是46.7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是4.2万亿元,分别相当于全国数据的2.2倍和3.3倍。多年来,各地公布数据相加之和大于全国数据已成常态。

各地公布的国内旅游统计口径也不统一。今年“假日办”公布的1.76亿人次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为4180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1.34亿人次,分别占24%与76%。北京等39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接待游客6659万人次,其中,过夜旅游者1154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5505万人次,分别占17%与83%。在各省区市的春节统计中,只有下面7个省区市公布了过夜游与一日游游客的数据。其中,一日游游客的比重分别为:重庆69.7%,内蒙古63.5%,广西69.4%,甘肃63.1%,青海77.1%,海南28.9%,新疆26%。按历年、历次全国“黄金周”期间的统计数据,过夜游客与一日游游客之比约为1∶5。

产生地方之和大于全国数据的原因首先是统计标准的不准确、不合理。《中国旅游统计年鉴》规定,“国内一日游游客:指国内居民离开惯常居住地10公里以上,出游时间超过6个小时,不足24个小时,并未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过夜的国内游客”。按该规定,只要超过6个小时、10公里的游憩、娱乐、医疗、购物和会议活动,都可算作“一日游”,显然这个标准过于宽泛,把大量在市内、市郊和周边的当天返回者都可以算作“一日游游客”,而他们实际上是在本地及周边休闲娱乐的城市居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旅游者。

编辑: 马原  标签: 旅游 国内旅游 一日游 旅游消费 旅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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