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发两文 清理收费公路11月15日前整改到位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组的通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将担任清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为副省长史和平。在省政府层面上,省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物价局的“一把手”都成为工作组成员。
撤销8大类违规收费公路项目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的专项清理中,有8大类违规收费公路项目将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其中有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或者已超过批准期限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此外还有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等。
此外,对于从2004年11月1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同样也要撤销收费。而对于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也要撤销收费站,其中包括: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收费站距离少于50公里需要规范
据介绍,有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属于历史原因,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就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完成收费权转让,对于这些高速公路,本次的《清理通知》中也明确作出规定,希望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那么哪些道路需要规范呢?记者获悉,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