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7月CPI同比上涨6.7%
专家认为翘尾因素是主要推手
8月9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了解到,全省7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7%,前7个月累计同比上涨5.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列第19位。
从区域看,前7个月,城市同比上涨5.3%,农村上涨6.0%。从分类看,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呈现“六升一降一平”走势,食品和居住价格涨幅较大,涨幅分别为12.3%和6.4%,对CPI上涨的贡献率达88.9%。
专家指出,虽然我省前7个月累计价格指数持续走高,但我省CPI总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上涨主要是受到去年翘尾因素的影响,影响CPI上涨达4.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只影响了1.3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表示,综合来看,CPI从8月起有望进入缓慢回落通道。记者刘大毅报道
延伸阅读:
看CPI涨幅如何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
刚刚出炉的辽宁CPI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份,我省CPI累计同比上涨5.4%,这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 0.1个百分点。对于辽宁来说,这个结果来之不易。
众所周知,自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负担。在通胀形势严峻的背景下,经济快速发展的辽宁,如何得以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物价上涨幅度?
辽宁的“秘诀”是:以保民生为核心“组合拳”出击。
由于此番物价上涨最主要因素是农产品价格,我省加大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力度,今年以来,全省投放总金额超过了7000万元,仅本溪市便投入价调基金近3000万元。大连、锦州、阜新等市将价调基金主要用于补贴节日市场肉、蛋、菜价格,使当地市场蔬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明显下降。
为缓解物价上涨压力,今年我省放缓了很多跟民生相关的政府提价项目的步伐,城市污水处理费、管道燃气、自来水等公用、公益事业价格的调整时间相继被推迟。全省各级成本监审部门还完成客运出租汽车、城市供水、管道燃气等行业共56项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为这些行业减负5.63亿元。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从今年6月1日起,我省还将全省农村饮用水用电价格按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电价执行,降幅达42%。我省居民看病难、买药贵的状况也逐渐改善,今年降低1920个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年降价金额将达约4亿元。商品房“一房一标价”的政策让购房者购房时心里有了底,而通过清理部分建设项目收费,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1亿元。
尽管采取了种种举措,使得我省物价上涨低于全国水平,但上涨的物价依然会影响到百姓的生活。为了让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有所改善,我省建立并启动了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超过4%(含4%)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补贴达6个月以上时,将按规定提高社会保障标准。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