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焦点
被告方:出示照片证明遭受家暴
据张晨说,面对高某的暴力,她无数次想过离婚。但只要她提离婚,高某就会威胁说要杀了她和她的全家。
张晨向警方提供过一份录音,伴随着高某的辱骂,是她一句句颤抖地哀求“求求你,别打了!”她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本厚厚的相册,每张照片都是她在不同时期被丈夫殴打后留下的痕迹。
照片上的张晨大到脸上、大腿、背部,小到手背、下巴,到处是大块大块的青紫和伤痕。对此,她曾向检方解释说,因高某不同意离婚,还要分她的房产和股票,律师建议她拍摄受虐的照片以作离婚官司的证据,她于是找朋友帮她拍摄了这些照片。
公诉人认为,张晨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张晨的辩护律师认为,张晨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一些挨打照片也能说明家暴的程度。庭审最后,张晨表示,她对不起高某的父母,但对高某却始终没有歉意。
受害方:划伤乳房系女方自残行为
对于张晨的供述,高家的律师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该律师说,高某和妻子感情还好,家里的保姆曾作证说,夫妻二人案发前几个月只是争吵,但没见他们动手。
据高家律师说,张晨的姐姐长期在国外,前姐夫是美籍华人,一直留在国内,他和张晨有了感情。但在与高某结婚时,张晨并没有断了和他的关系。根据前姐夫的证言,他与张晨是在她婚后一个多星期之后结束的恋人关系。对此,张晨有一定的过错。而结婚时,张晨没有如实告诉丈夫她和前姐夫的这段感情经历。
2009年底,张晨与前姐夫打官司争夺宝马车等财产,高某也帮忙打官司,也就在此时,他才知道了二人的关系,心里有了不悦。
律师还表示,事发当晚,张晨并没有遭到殴打。事后,曾对她进行伤情鉴定,除了手指有伤,并没有其他用拳头或棍棒殴打的伤情。“张晨说高某曾拿刀划伤她的乳房,但公安机关鉴定刀上并没有高某的指纹。另外,她说事发时两人争夺刀,但现场的足迹鉴定中,床边并没有高某的足迹,难道是高某站在床上与张晨夺刀吗?”律师认为,张晨乳房的伤是她的自残行为。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