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3 红会工作业务经费包括哪些?
这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比较复杂,根据具体的用途,工作经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般性的行政业务经费大部分由同一级的财政拨付,还有一部分来自总会的拨付。对于募捐、国际人道主义救援项目等方面的成本,红会也会从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这是《红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按照国际惯例,红会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因为大部分经费都由财政提供,因此和其他基金会相比,我们提取的管理费比例也低得多。”他介绍。
焦点4 公务接待费和救灾救助款有何关系?
对于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中出现的“公务接待”提法,这位地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公务接待”是一个很宽泛的说法,不单单在红会,在所有党政机关单位凡是和工作相关的招待工作都是“公务接待”,要按照当地固定的接待标准走,公务接待费用都是在财政预算中明确规定的,“红会绝对不会从救灾资金中支出公务接待费用的。”邓国胜表示,如果公务接待费用从国家的财政拨款里支出,标准超过一般的公务标准,那就不是公益的问题,而是公务员行政违规的问题。
焦点5 谁来监督红十字会的财务?
记者在国家审计署于2005年的公告中发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这位红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审计署负责监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财务,而各地红十字会的财务也都由同一级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而对于境外捐赠的款物还要接受国际红十字组织的监督、审计。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同时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邓国胜表示,由此规定可见,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与普通基金会组织完全不同,但中国红十字会是一个人道援助机构,也要接受社会道德约束,此次风波明显有悖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