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香的邻居、已经70岁的曾宪庭告诉记者,曾庆香确有间歇性精神病,平时在家经常骂老婆,有时还动手打人。曾庆香生前多次透露过轻生的念头。“他常说,子女们也都大了,我这辈子也算到头了,在村里死了,还能留个全尸,也不花钱。”
曾宪庭说,曾庆香选择“安乐死”,一是不堪忍受病痛,但主要原因是为子女们减轻负担。“他这个人很小气的,节俭惯了,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他也知道,今后他过世后,子女们安葬他,前前后后起码要花5000元,还不如在外面死了,既能留个全尸,又能为子女们省下丧葬费。”曾宪庭长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还不都是为了儿女。”
钟义纯的堂弟钟传佑也连连为堂兄叫苦。“糊涂啊他,怎么能帮别人去死呢?”钟传佑拍着大腿说,钟义纯为人胆小怕事,忠厚老实,因为办事公正,曾在当地的上屋村当过7年村支书。“他就是耳根子软,说他杀人,借他个胆子他都不敢。”
女儿的抱怨:老爸行为太愚蠢
记者近日赶往钟家发现,家境同样贫寒,两间破旧的砖房里,没有任何值钱的家当。老大钟志军今年37岁,也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由于父亲被抓,照顾精神病哥哥的重任落在了钟义纯的女儿钟东辉的身上,她只好辞掉在广东的工作,回到龙南县一家工厂上班。每天早上5时她就要起床,为哥哥做好早饭和午饭。讲起父亲“杀人”,她窝了一肚子火。“老爸的行为真是太愚蠢了,现在我们全家都受牵连。”钟东辉说,父亲并没有杀人。“曾庆香当时已经死了,父亲埋的是尸体,不是活埋。”钟东辉说,“谁会为了200块钱杀人?”
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也坦承,钟义纯的确没有杀害他的父亲的动机,但钟义纯的举动却给两家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伤害。为了料理父亲的后事,他家已花了两三万元。并且,父亲还是在没有咽气的情况下被活埋,后来尸体还要被挖出来做尸检,然后再火化,这让全家人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如果当初钟义纯主动说实话,说不定我们不仅不追究,还要感谢他。”
曾庆香请人活埋自己、钟义纯帮人“安乐死”被关进大牢的消息,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有人说钟义纯傻,好心办了坏事;有人说钟义纯罪有应得。
未知的结局:帮人“安乐死”该当何罪
该案主审法官、龙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光军(化名)告诉本报记者,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不管钟义纯以何种动机助人“安乐死”,都是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迄今为止,国内“安乐死”案件全都是以故意杀人案件处理的,但鉴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被告一般都被减轻处罚。
他透露,目前受害者家属主张得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3848元。
他表示,钟义纯是否构成故意杀人,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很关键。如果钟义纯当时明知曾庆香没有死亡,却放任并追求这种结果,最终导致曾庆香死亡,那么,其行为将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当时钟义纯主观上认为曾庆香已经死亡,但曾庆香死亡并不是他希望的,那么,其行为将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区别很大,前者依照法律规定将可判处死刑,犯罪情节较轻的也可判3~10年有期徒刑。而后者犯罪情节较轻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光军说,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以判定导致死者窒息死亡的到底是安眠药还是外人的掩埋。鉴于该案社会反响较大,查清事实还需一段时间,因此将申请延长审期。近期,该案将再次开庭。
记者了解到,安乐死立法问题在多数国家搁浅。现在全世界仅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如荷兰、比利时和美国部分州。
但近年来,安乐死与现代伦理、道德和法律的冲突日趋明显,使安乐死面临着极大争议。患者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是否有选择以有尊严的方式死去的权利?而帮助其安乐死的人是否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各界都有不同的声音。反对者认为,允许公民随意处置自己的生命将会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拥护者则认为:安乐死可以使病人摆脱残酷的病痛折磨,这本身是对生命权使用的一部分,且安乐死有利于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时至今日,我国仍未启动安乐死立法,但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部分城市进行“安乐死”试点。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