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儿童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及可溶性重金属等问题受到我国消费者的高度关注,玩具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会危及孩子的健康吗?我国的玩具标准与国外相比差距到底有多大?技术专家就此进行了回应。
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尚无定论
“对于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性,国际上一直存在争论。”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说。
据张艳芬介绍,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增塑剂。目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有10多种,为无色油状液体,无味或气味很小,挥发性较低,广泛用于各种日用品以及医用产品。邻苯二甲酸酯主要功能是软化PVC塑料,增强其柔韧性,至今已在世界范围内使用了50余年。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对邻苯二甲酸酯做过一些安全性评估。欧盟主要采用给动物大量喂食纯邻苯二甲酸酯的方法,发现食用低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的动物,其生殖和发育受到了不良影响,但食用高分子量的邻苯二甲酸酯(DINP、DIDP、DNOP)的动物,未发现其生殖和发育受到影响。
在对人体的影响方面,欧盟进行了安全性评估,至今没有提供有关对人体产生伤害的报告。美国由疾病控制中心(CDC)对大量人群进行检测,调查邻苯二甲酸酯在人体的暴露情况,至今也未发布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的报告。
我国玩具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据张艳芬介绍,我国目前执行的玩具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属)等所有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ISO 8124《玩具安全》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关于8种可迁移化学元素限值,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欧美标准是等同的,铅、砷、锑、钡、镉、铬、汞、硒的限值以ppm为单位,分别为90、25、60、1000、75、60、60和500。
欧盟2008年底对玩具指令进行了修订,将有害元素的限制由8种增加到19种,但新的限量要求要到2013年才执行,而且欧盟尚无新增有害元素的检测方法标准;美国2008年生效的一项法案对儿童用品中所有可触及的材料和油漆提出了新的铅总量限制,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美国最近又规定,原定于今年8月14日执行的总铅限值暂不实施。
针对欧盟和美国有关玩具中有害元素的新规定,我国目前正在积极跟踪研究,并将适时完善我国的玩具相关标准。
关于邻苯二甲酸酯,欧美都有一定的限值规定。虽然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未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限制,但为确保婴幼儿的安全,我国在即将颁布实施的婴儿奶嘴(安抚奶嘴)安全标准中,已经对6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其限量值与欧盟相同。
另外,我国正在制修订的其他有关婴幼儿的玩具标准,如《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泳池套装安全要求》等,也将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进行规定。同时,我国还制定和实施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标准。
专家指出,由于各国发展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没有全球一体化,各国根据自身国家情况制订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市场必须符合不同市场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这是进入国际市场最基本条件。
我国对玩具进行有针对性的国家监督抽查
据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机械与玩具产品检验研究所所长陈伟介绍,国家质检总局每年都组织对玩具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并从2007年开始对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国家监督抽查是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对玩具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即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
从2007年开始,每年玩具的国家监督抽查都有针对性的对可迁移化学元素的含量进行监督检验。今年第二季度,我国对242个批次的塑胶玩具和电玩具进行了监督抽查,对标准中规定8种可迁移化学元素项目都进行了检验,仅发现3批次产品的铅含量和1批次产品的铬含量不符合限量要求,其他批次产品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含量均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此外,国家从2007年6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儿童玩具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列入目录内产品,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