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新国标开始“会诊” 安全标准力求做成最高
连日来,备受瞩目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在国内引起广泛争论。1月11日,工信部与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一起对征求意见的相关标准进行审定。
2011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出《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国家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包括《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校车标准”)。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8日。
国家标准委代表肖寒天表示,在制订标准时,坚守安全是第一,并且明确强调标准是参考美国标准并非照搬,新校车标准需要站在国家利益高度,不能站在校车制造企业角度来制订原则。
工信部表示,在校车安全新国标的征求意见中,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识和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制订原则紧紧围绕安全,新标准是参考国际标准和我国道路实际情况相结合制订。
农村村级公路大多较窄,宽度只有3.5米,两边多是渠沟,弯道较多,车身太长不易转弯。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所列的“大块头”“长鼻子”车型,在村级道路上掉头转弯十分不便。
业内专家表示,校车安全标准力求做成最高标准,校车标准的制订基于寻找安全、经济、适用的平衡点。校车安全关乎到全民家庭安全,保证校车安全还应动员全面力量,校车运营的财政投入由中央和政府财政分摊,运营主导方与运作方应动员各方力量,根据实际具体情况,把政府、社会各界力量集合起来,才能保证校车安全体系的良性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