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手机上网等套餐用完前运营商要提醒

2012-01-30 09:00:00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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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流量不到月底就没了,然而机主却不知道?对不少手机用户来说,超出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费,成为通讯费的支出大项。针对此类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工信部于节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省内部分运营商已率先执行相关服务措施。

12项消费提醒7月全面实施 不得收费

工信部1月21日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并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通知》称,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收费行为,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自身通信消费状况。

在12项消费提醒规定中,涉及套餐类消费的有4项,包括“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此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上述消费提醒服务不得收费,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7月1日起全面实施。

部分消费提醒我省已提前执行

针对手机用户关心的套餐消费提醒问题,记者昨日分别向移动、联通、电信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结果显示部分消费提醒已提前运行。

移动工作人员称,相应的套餐使用达到限量前,会以短信形式提醒。以动感地带MO套餐为例,在用户当月套餐流量剩余5M和用完时,均会发出提醒短信;联通手机用户,则可以选择按天,或按周接收套餐内剩余流量的提醒短信;而电信工作人员称,手机用户会在套餐流量用完时,收到提醒短信。

对于套餐内剩余短信的提醒,移动只有在用户使用完时给予提醒短信,联通和电信均无提醒。不过上述工作人员称,用户可通过发短信或登录网上营业厅等方式查询。另外,对于漫游至国际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手机的消费提醒,上述三大运营商均表示暂不支持。

来源:大河报 编辑:于姝楠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套餐 运营商 通知 手机用户 提醒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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