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希尔顿股东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彭治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为开发高尔夫别墅房地产项目,多次实施暴力强拆;组织数百名妇女卖淫2200余次,非法获利400余万元;高利转贷1500万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备受关注的重庆希尔顿酒店股东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黑老大”彭治民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两名“保护伞”鲁永合、何德富分别被判处14年、14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3年以来,彭治民先后注册成立庆隆公司、众诚公司等公司,并投资修建重庆希尔顿酒店。2003年以来,彭治民采用经济利益笼络控制等方式,纠集被告人曾智强等人,以庆隆公司、众诚公司、希尔顿酒店等为依托,在重庆市渝中区、南岸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彭治民为组织、领导者,以曾智强、杨晓、代洪涛、蒲体华、晏红、王晖为积极参加者,曾嘉玲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3年底,该组织在希尔顿酒店负一楼开办钻石王朝俱乐部,为拉拢客源,先后组织妇女卖淫220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庆隆公司在开发其非法获得的茶园项目期间,多次因拆迁等问题对他人进行殴打、扣留并毁坏他人财物,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2004年底至2009年,彭治民为强行推进开发进度,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杨晓、代洪涛等人破坏林地71公顷、林木蓄积1479立方米。
为谋取非法利益,2010年2月,彭治民向他人高利转贷15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80万元。
为寻求庇护,该组织还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鲁永合、黄红伟等人行贿250余万元,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