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12项边检和出入境便民服务措施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公安边检机关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边检通关服务和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公安部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扩大边检自助查验通道适用范围,进一步便利出入境人员通关
下列人员可以在具备边检自助通关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申请资料备案后,在全国所有具备自助通关条件的口岸选择自助查验通道自助办理出入境边检手续:
(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
(二)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并办妥多次有效签注直接往来港澳的内地居民;
(三)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办妥多次有效签注的大陆居民;
(四)在中国内地航空公司定期国际航班上服务的机组人员。
二、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方便中国公民就近查询
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全国任一边检站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边检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查询结果。
三、开设边检专用通道,便利往来深港、珠澳间的走读学童出入境
每天上下学高峰期,边检机关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罗湖、皇岗(含福田地铁)、深圳湾、文锦渡、沙头角及珠海拱北口岸为往来深港、珠澳间的14岁以下走读学童开设专用通道,保障走读学童便捷、安全出入境。
四、提供多样化边检查验模式,方便旅游团快捷通关
旅游团出入境可选择整团集中排队办理边检手续,也可在向拟出入境口岸边检站预申报后,由旅游团成员自由选择不同的边检查验通道分别办理出入境手续,缩短旅游团通关时间,提高旅游团通关效率。
五、进一步简化边检查验手续,内地居民持有多次有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入境免加盖验讫章
持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办妥多次有效签注的内地居民出入境,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上免加盖边检验讫章,避免因频繁加盖验讫章导致证件签注页过快用完而更换证件。
六、签发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件,便利在特定船舶上服务的外国籍船员和台湾船员登陆
对在定期、定航线出入境的客、货班轮以及以我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港口为母港的邮轮上服务的外国籍船员和台湾船员,边检机关将根据其申请,为其签发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件,供其随该船舶工作期间在我国内相关港口使用。
七、放宽船员家属及作业人员登外国籍或港澳籍船舶限制,方便船员家属会亲和作业人员工作
中国籍船员家属或登轮作业人员在向外国籍或港澳籍船舶停靠的港口边检机关申领登轮证件后,在证件有效期内,船员家属可持该证在全国任何一个对外开放港口(港区)登该船员服务船舶会亲,并随该船舶在国内港口间移泊;作业人员可持该证在证件签发机关所在城市的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港区)登外国籍或港澳籍船舶作业。
八、取消《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简化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边检手续
边检机关不再要求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办和交验《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此类船舶出入境参照国际航行船舶办理边检手续。
九、在车辆自助通关的口岸取消《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简化通关边检手续
在具备车辆自助通关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对通过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的机动车辆,不再查验《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进一步简化机动车辆出入境边检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十、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籍人员、外国籍机组人员以及船员免填《外国人入境卡》、《外国人出境卡》
对持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以及外国籍机组人员、船员等交通运输工具员工入出境时,免填《外国人入境卡》和《外国人出境卡》。
十一、在上海市试点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的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出入境证件。其中:
(一)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有效期为3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
(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二、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在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来源:中国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