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2012-02-01 13:25:08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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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北京中关村一角。(图片为资料照片)

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上海拟提任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流程。(图片为资料照片)

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江苏公推直选产生的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体宣誓。(图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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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干部约谈现场。(图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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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村干部领到了补贴。(图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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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干部选任记实监督系统。(图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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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市“四议两公开”现场。(图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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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图片为资料照片)

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重庆北部新区干部“三进三同”。(图片为资料照片)

地方组织部门“十佳”特色工作

在广东,工人农民都有机会当上公务员。(图片为资料照片)

编者按: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激励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以创先争优的精神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中组部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期间,举办了地方组织部门特色工作展示和评选活动。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共申报了110项特色工作。经过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与会代表的推荐,评出了“十佳”特色工作。

希望各级组织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以改革创新、创先争优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北京: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2011年3月,中组部等15个中央部门支持北京市在中关村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特区。

特殊政策:围绕落实重大项目布局、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结汇等13项特殊政策,组织部门牵头,协调11个有关单位细化政策的操作流程和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布并执行。

特殊机制:北京市与科技部等19个中央单位共同组建了中关村创新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格局,整合中央和地方发展资源,努力打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环境,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京落地。

特殊平台:在人才特区打造“未来科技城”、“中关村科学城”等人才发展平台,聚集了一批低碳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航天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端研发基地,推动两“城”成为创新要素高度活跃、产业项目高度密集的创新区域。

2011年,特区人才总量新增10%;依托全市每年投入100亿元的重大项目转化和产业化扶持经费,落地290个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

上海:重大事项专项申报

上海市建立拟提任领导干部(人员)个人重大事项专项申报及审核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抓住拟提任环节,将专项申报作为提任前考察的必经程序,并作为拟提任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前对组织作出的廉政报告和承诺,目前已覆盖全市处级以上拟提任领导干部。

突出申报的针对性,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增设“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历次房产买卖”和“配偶、子女出国(境)留(求)学”等申报内容,并对收入、房产、投资入股等申报事项作了进一步细化。

严把三道审核关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全面性预审、考察组针对性核实、组织部门完整性审核等三道核查机制,并将考察对象的申报内容作为考察材料组成部分,提交讨论。

健全存疑查核机制,明确对申报内容需进一步了解的存疑信息,直接问询考察对象;对漏填和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考察对象填报完整;对申报内容涉及的合规性问题,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对仍存疑问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门查核,避免申报流于形式。

天津:干部选任“记实监督”

近年来,天津市委组织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开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系统”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功能特点:

一是全面覆盖,为干部监督机构装上“千里眼”。“系统”将全市165个具有处级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干部监督机构安排1至2名“网上巡查员”,对全市各单位选任处级干部情况实时在线“巡查”。

二是全程记实,为干部选任工作装上“摄像机”。“系统”设置了12项功能模块、220个数据项,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进行了详实记录。

三是全方位监督,为违规用人行为装上“报警器”。“系统”设置了56条“红线”,一旦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系统就会自动“亮红灯”报警。

四是全部责任到人,为责任追究装上“定位仪”。“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关键环节,都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并特别设计了“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字”、“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单位领导签字”的“三级签字”模块,为准确界定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有效的证据保全。

河南:推行“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河南省邓州市创造探索并在全国推广的一种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的新形式,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2009年11月,全省4.7万多个行政村已全部推广实施。

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运用上,河南把过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三资代理”、“三票评议”等有效的做法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了有机融合。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村民代表推选、村民代表联系户、民主监督、责任追究、村民代表补选、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河南进一步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民情恳谈、满意度测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有效激发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生动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实施,实现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村民自治,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重庆:“三进三同”“结穷亲”

针对新时期干部队伍经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党性作风实践历练缺失等问题,重庆市从2008年起在全市扎实开展“三进三同”活动,组织各级机关干部每年1周、新提任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1个月,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与群众摸爬滚打中了解民情、体验疾苦、宣讲政策、指导发展,4年共有34.7万人次参加,撰写民情日记、党性分析、调研报告173.5万份,干部普遍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育,找回了对衣食父母的真情。

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市领导、市管干部、区县管干部每人分别与3、2、1户困难群众“结穷亲”,像孝敬父母一样对群众投入真情,共为57.6万户“穷亲”送去致富项目23.5万个、帮扶钱物19.9亿元、解决困难86.9万件。

干部走进基层、融入群众,拜人民为师,不仅帮助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增进了对群众的感情、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纷纷感慨“当年干部的好作风又回来了!”民调显示,群众对“三进三同”满意率达97.8%、“结穷亲”满意率达97.3%。

江苏:公推公选走向制度选择

2004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后,江苏大力推行公推公选,将公推直选试点扩大到各类基层党组织。

2011年上半年,江苏抓住党委换届有利契机,采取公推票决的方式产生9名省辖市党政“一把手”,集中公推遴选7名省辖市纪委书记和8名组织部长。

在个人自荐、联名举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江苏广泛采取两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等公推提名的方式,积极引入驻点调研、竞职演说、无领导小组讨论、适岗评价等手段和方法,选优配强引领“两个率先”的骨干力量。

目前,全省公推公选产生市厅级干部33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2200多名。

江苏以公推汇聚民意、凝聚众智,以竞争强化比较、择优遴选,使选出来的领导干部素质高、积极性高、群众公认度高,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共同构成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制度体系。

山东:组织部长接受干部约谈

山东省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正面引导、加大公选力度的同时,省市县三级1000多名组织部长(副部长)主动接受干部约谈,让干部有话向组织说,有疑难找部长谈,有要求到“家”里解决,敞开“前门”,堵住“后门”,在干部队伍中倡树正气、狠刹歪风。全省换届风气满意度、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满意度、治理拉票效果满意度都在98分以上。

长期以来,组织部门与干部之间缺少一种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开展组织部长接受约谈工作,赋予干部主动权,规定“有约必谈”。约谈时,组织部长以平等的态度对待约谈干部,既虚心倾听干部心声,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又注意坚持原则,讲清政策,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引导。通过约谈,不仅能够及时掌握解决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够全面分析把握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律性、倾向性问题,更好地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接受干部约谈1.5万余人次,听取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1.9万件次。广大干部反映,组织部长接受干部约谈,搭建了组织关爱干部、了解干部、识别干部和开门纳谏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树立了“三个之家”的形象。

河北:农村干部“一定三有”

2008年以来,河北省推行以“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三有”机制,加强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在定职责目标上,河北省委组织部制发了《河北省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管理若干规定》,提出18条政策规定;建立“双述双评”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分级管理,经济待遇与考核等级直接挂钩,实现了“以绩定级、以级定酬、级酬挂钩”。

在收入有保障上,省、市、县财政每年新增开支7.5亿元,按照不低于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均基础职务补贴标准为8321元,其中“一人兼”的,执行村党组织书记补贴额的150%;其他村干部执行50%。

在干好有希望上,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被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省委每两年表彰3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每人奖励1万元。

在退后有所养上,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为25585个村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发放了生活补助。

安徽:万名年轻干部到村任职

安徽省把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从2001年起,全省先后分四批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了1.4万名年轻党员干部到难点村、贫困村和后进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

省里成立了由省委组织部等13家单位组成的选派工作联席会议,省财政投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5.87亿元,各级财政支持选派干部办公经费1.92亿元。10年来,选派村共新发展党员6.2万余名,协调引入各方资金31.4亿元,新建村组道路6.3万公里,化解村级债务9.4亿元,较好地实现了“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了解农村、懂得农业、对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优秀年轻干部,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沈浩等先进典型。

选派工作已成为安徽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特色品牌,基层欢迎,社会肯定,干部积极参与。

广东:选拔“工农牌”公务员

李远青是一位地铁工人,翟春菲是养猪专业户,他们与其他许多人一样,在面向工农的公务员选拔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工农牌”公务员。

广东省开先河,2009年在村支书和村官中选拔公务员,2010年从农民工中选拔公务员,2011年从工农和工农“两代表一委员”中选拔公务员,同时各地还公选外来农民工担任工青妇组织负责人。长期形成的体制障碍,在一次次的探索中被突破,形成了面向工农选拔公务员新机制。几年来,全省乡镇从工农选拔公务员共2100多名,占新选拔人数的1/5强。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基层公务员队伍来源单一、成分单一的现状。

选好,更要育好。针对“工农牌”公务员在文化水平、理论素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广东采取培训、上挂、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工农牌”公务员的培养锻炼,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工农走进公务员队伍,是发展基层、培养干部的需要,也是我们党与群众直接接上头、筑牢执政基础的需要。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宁波

编辑: 宁波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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