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2-03-19 09:25:1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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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调研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68年3月19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副调研员或具有3年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工作经历的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2009年8月31日前任职)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8:00至3月30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www.scs.gov.cn/gklx2012),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点击“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者务必牢记。

2、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考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各遴选部门,传真方法请按照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上的有关使用说明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者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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