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强与孙县刚、李天虎的关系陷入僵局时,他们共同的朋友胡桐数十次从四川到运城进行协调。据胡桐称,孙李二人提出“把李伟转让的12%股份拿出来大家分配下”,并答应分配完后,给公安局写撤案材料。
经过多次协调,张林强答应转让12%的股份给孙李二人。5月3日晚,孙县刚、李天虎与正在被监视居住的张林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青年报记者拿到的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显示,张林强将其持有的57%股份中的12%股份转让给吉银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8万元,转让后张林强的股份变为45%,吉银换的股份变为47%。随后三方还进行了股东会议,这次会议决议书显示,吉银换取代张林强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张秀兰成为公司的监事。
当晚,张林强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议决议上签了字。但他事后称:“这12%股份表面上是转到孙县刚的爱人吉银换的名下,其实是他们二人约好,在分红时一人一半。这12%的股份,虽然协议上写的是用现金108万购买,但事实是空转的,李天虎、孙县刚根本没有付钱。”
胡桐称:“据我所知,他们没有给张林强钱,孙县刚和李天虎当时提出先空转,等解决了这个事情事后再落实。”胡桐认为,张林强之所以没拿到钱就在协议上签字,“是因为他想早点出来,把事情了结。”
12%的股份转让了,但孙县刚、李天虎迟迟未写撤案材料。5月20日左右,张林强的一位近亲与孙县刚协调此事时,孙县刚提出,要求张林强把给洁能公司造成的损失给赔了,“再给15%的股份,要不就拿出200万元”。
张林强拒绝了这一要求。胡桐再次介入协调此事,但无果而终。
据记者调查,就在张林强转让12%股份的第二天,2010年5月4日,有人到闻喜县工商局申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张林强改为吉银换,并变更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