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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津医保门槛降低仅指"城乡居民"
2011-08-01 16:13:29      来源: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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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长征医院二楼门诊窗口交完药费的张静一头雾水。“不是说医保门槛费降了吗?怎么还是800元啊?”张静不是第一个有这样疑问的患者,门诊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从新年的第一天就在给一些医保患者解释这样的问题。与此同时,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每天咨询解答此类问题也占到整个咨询服务电话量的一半以上。

记者了解到,这个误会起因是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调整城居医保的门槛费”的消息,很多市民只是知道调整门槛费,由800元下调至600元,但没有留意是针对“城乡居民医保患者”。

据了解,很多市民都知道在职的人员和退休的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还有很多没有劳保的老年人,暂时未就业或实现了灵活就业的人员未能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类人员目前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市人社局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天津市实施了全民医保,实现了由职工到居民、由城镇到农村的全覆盖。但是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是两种医保制度,从筹资标准、缴费来源、参保方式、门急诊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多方面都有区别。天津是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之一。2010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到达486万人,城乡居民基金收入达到8.83亿元。截至2010年年底,城乡居民基金金支出7亿多元,149.42万人次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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