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增发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发放时间 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昨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办法为: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对于特殊人群还将适当增发养老金。此次增发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实行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0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在普调基础上,继续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人员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等7类特殊群体进行政策倾斜,分别在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至此,经过连续7年调待,我省正常参保人员养老金水平已翻了一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春节前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记者 房欣) 编辑:杨鑫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