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拨4亿专项资金助1000户小企业融资

2012-06-01 13:13:3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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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政府下发了《昆明市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壮大实体经济促进创业就业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明确指出,2012年,昆明市统筹安排各级财政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1000户以上中小微企业融资,新增贷款100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创业就业。

科技企业贷款 利率八折还贴息

统筹资金范围为上级可用于贷款贴息的专项资金、市本级工信口、科技口专项资金和县区配套资金4亿元。其中2.5亿元,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包括新型工业化与节能减排、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及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劳动密集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等,各县区财政配套资金1.5亿元。

对工信、科技口的中小企业,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给予财政贴息贷款;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中央贴息25%、省级贴息50%、市级财政贴息25%。

设立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工信口、科技口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实际发生的损失,从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损失的30%做补偿,资金来源由昆明市各县市区共同承担。

中小企业贷款 银行一路绿灯

对提供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的银行金融机构配置财政性资金存款。将中小企业新增贷款作为对银行金融机构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按照不超过其向企业实际发放中小企业新增贷款的30%比例配置财政性资金存款。

将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进行奖励,其中,政府奖励金融机构的比例占到60%,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奖励占40%。

首先由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量身打造”的金融产品组合方式予以贷款支持。银行设置专门的服务团队并开辟绿色贷款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按照银行与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拓宽对中小企业的抵押范围,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的抵押率,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实行“同步受理、同步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办结”,要求政府部门不得互为牵制,缩短办理时限。政府部门引导和协调土地、房产等动产、不动产的抵押服务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批量式、打捆式的优质优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服务成本。(朱虹)

来源:云南网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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