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 让群众享受医改实惠

2012-06-21 11:02:1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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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提出,要切实把医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基本建成符合云南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省长李纪恒对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

李纪恒在批示中指出,没有人民的健康就没有人民的小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综合改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过去3年,云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改革,全面完成了5项重点改革任务,创造了一些特色和亮点,使全省人民特别是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十二五”医改规划,进一步明确云南省今后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三个基本”,实现“三个转变”,突出“三个重点”,扎实推进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强化信息支撑,突出人才培养,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探索创新,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江在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时期,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夯实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完善保障措施。为此,一要进一步夯实“基层能力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医药卫生管理”三项工作,继续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投向基层,加大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确保2015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力争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40元以上;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水平,逐步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二要切实突出“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3个重点,重点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员和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到2015年,3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360元以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改革支付制度,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建设,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力争到2015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三要努力实现“对外合作、民族医药、多元化办医”3个突破。四要继续完善“投入、人才、信息”3项保障机制。

李江强调,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积极探索创新,创造云南特色,扩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完成医改各项工作任务。

高峰代表省政府与州市及省直相关部门签订了今年的医改目标责任书。

省医改办和部分州市、县作了大会发言和经验交流。(刘熙)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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