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机制

2012-08-01 14:06:5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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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推进大会发布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和《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决定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投资、金融、土地、产业扶持等政策措施做强县域经济。省委、省政府将每年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成绩突出和“争先进位”较快的各10个县(市、区)给予奖励,以尽快形成全省县域经济比学赶超、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干事环境和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

《决定》提出,力争到2016年,全省要培育地区生产总值超1000亿元的县(市、区)3个,500亿元的5个,200亿元的10个,100亿元的50个;其他县(市、区)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使全省县域经济实力、竞争力明显增强。

“强滇之基在于强县,强县之要在于跨越,富民之源在于县强”。全省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发展县域经济就是发展全省经济、抓县域经济就是抓全省经济”的思想,以“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为主旋律,以“兴产业、调结构,重科技、促增收,强基础、惠民生,抓改革、扩开放”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抓手,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决定》进一步将省和州(市)的部份管理和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并将选择有条件的县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人口多、经济发展较快、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审批权限。《决定》还围绕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加大县域主导产业扶持力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等方面作出了创新。

为构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组织保障,《决定》要求各县(市、区)都要编制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充实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县域经济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每年安排一批干部到县域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从今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每年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综合成绩突出和“争先进位”较快的各10个县(市、区)给予奖励。省委组织部将把发展县域经济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以进一步增强县级领导干部发展县域经济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来源:云南日报(张子卓 张炯雪 谢炜)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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