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障房开工率超96% 基本建成近14万套

2012-08-17 13:45:49 来源:春城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建设(筹集)40.32万套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其中实物建房30.32万套。截至7月31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29.14万套,开工率达到96.12%;基本建成13.96万套,占国家下达计划数19.63万套的71.13%,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阶段性工作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据了解,省政府于2月3日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各州市于3月底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的具体项目。云南省政府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新的政策、措施。

在确保用地供应方面,云南省明确,从今年起,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价格按照划拨地价确定,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要求各地限期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上报审批,逾期未报的州(市)、县(市、区),一律停办其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直至停办除国家、省重点项目外的土地、矿业权等全部审批业务。

12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

云南省除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设、统一管理和采取“政企共建”的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外,今年还组建省城镇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公司,采取“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公司承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已占全省任务数的43%。

云南省还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各地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的全部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明确州市县的财政投入不少于项目投资的10%。要求各地在1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按规定统一足额拨付给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公司或其他项目实施主体。省政府还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为云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120亿元信贷资金。

未完成任务将被约谈直至问责

云南省保障房的建设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对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实行预审制,严格挑选资质等级高、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建设。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全覆盖。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省政府“稳增长冲万亿促跨越”调研督察组已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点调研督查内容,进行为时半年的督查。对未按规定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地区,将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严格执行年审和退出制度

分配管理方面,云南省还出台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租金标准、退出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制定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书》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书》,免费提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对象使用。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制订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采取年审、资格重审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的方式,及时纠正闲置、出租、出借、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健全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年审和退出制度,逐步建立保持保障性住房持续运营的体制机制。(杨春雁)

编辑: 宁波 标签:

精彩热图

揭秘美绝密军事基地51区!

揭秘林青霞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