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防治汽车排气污染 逐步淘汰“黄标车”
今年,(云南)省人大、省政府确定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2%以上,“十二五”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污染减排考核指标,增加了农业源、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两个领域。昨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2012年全省节能减排的推进情况,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深入了红河等地进行工作视察。据了解,在昆明市开展“黄标车”治理同时,下一步,云南省将全面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此外,今年,全省将以优惠价格推广500万只节能灯,全省广大用户能够享受到3000万元的优惠。据了解,国家下达云南“十二五”节能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15%,年均下降3.2%。
逐步淘汰“黄标车”
截至目前,全省129个县、市(区)已有105个县、市(区)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方式均采用与自来水价捆绑),征收率为64%。目前,昆明、景洪、安宁正积极推进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试点。
今后,云南省还将加快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步伐,全面启动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实现机动车减排,逐步淘汰“黄标车”,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等。目前,昆明市已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曲靖、玉溪、红河、楚雄等四个州(市)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每年强制报废机动车数量远小于机动车新增量,加之全省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和‘黄标车’区域限行等措施的仅有昆明市,减排效果不明显。”省环保厅指出,下一步,将分步实施,全面启动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全省将推广500万只节能灯
今年,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达到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96%。截至9月底,已完成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9.2万平方米。通过财政补贴节能灯,今年将完成500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全省广大用户可享受优惠3000万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情况也被纳入监管体系。目前云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已经建好,两年内将在6个试点州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坚持“生态立省”,截至2012年9月底,云南省清洁发展机制批准项目453项,占全国同期批准总数的10.0%,居全国第一。签发项目111项,占全国同期注册总数的11.9%,也居全国第一。
根据化学需氧量、氨氮、三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明确了472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含工程减排279个、结构减排62个、管理减排131个。
会上,省政府提出,当前,将逐月监控各州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能耗等指标运行情况。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将不断提高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研究水电利用与节能减排相互促进的新机制,通过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李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