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股权纠纷案开庭 争夺云南白药股权

2012-08-23 17:55:56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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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午,福建民营企业家陈发树诉云南红塔集团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涉资金额高达22亿元,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庭审中,双方的辩论聚焦围绕“国资转让”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使该转让合同停止履行的中烟草是否具有最终的股权转让审批权;二是中烟草的拒绝理由——“国有资产流失”究竟如何界定?

陈发树的代理律师在现场提出,有权审批本案所涉及股权转让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财政部,而不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简称“中烟草”)。他指出,在给陈发树的通知答复中,云南红塔亦用“上级主管单位”中烟草偷换了《股权转让协议》第26条中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概念,造成了审批程序正当的假象。

而庭审的另一大焦点——关于“国有资产流失”如何界定的问题,则直接关系到中烟草做出的批示是否合理合法。陈发树的代理律师说,“按照中烟关于国资流失的逻辑,如果价格涨了,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如果价跌了就是合法转让。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不能只买涨不卖跌。”

原告方希望法庭对股权审批流程相关事实鉴定清楚,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宪法原则出发,敦促被告方云南红塔集团继续履约。此次开庭审理是继今年3月15日首次交换证据后,控辩双方第一次对簿公堂。

2009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云南红塔有偿转让其所持有的云南白药无限售条件的流通国有法人股份6581.3912万股。同年9月,云南红塔与福建民营企业家陈发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额超过22亿元。

云南红塔在签订转让协议并受到陈发树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未按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报请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审批,使得转让协议处于等待报请批准后履行过户的状态。

201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至此,陈发树的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合同被正式拒绝。

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后,云南白药股价一路上升,经过2009年每10股转增3股派1.8元 (税后),以及2010年每10股派0.9元(税后)两送转之后,截至2011年9月30日,云南红塔已持有云南白药8555.81万股,占比仍为12.32%。按照8月22日云南白药的收盘价计算,陈发树所要购买的这部分股权价值将超过54亿元。(记者 李映青 郭安菲)实习编辑:李朝

编辑: 宁波 标签: 云南白药 陈发树 股权 纠纷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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