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3-05-31 14:28:54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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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国芳委员说,听了高峰副省长关于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我们了解到,国家将逐步取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对以药养医机制进行彻底改革;取而代之的是加大政府投入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我的问题涉及以下三个方面:1、政府如何建立起稳定的补偿渠道和长效机制?2、如何采取相关措施,解决机构编制、改革人事制度,如何保障医疗人员的合理待遇?3、卫生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高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获得补偿?

陈秋生(省财政厅厅长)答,谢谢管国芳委员!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取消药品加成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效措施。为积极推进医改,近年来,政府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2009至2012年,全省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达839亿元,年均增长21%,其中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补助资金322亿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4亿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02亿元,为深化医改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医改四年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渠道的补偿机制,并同步推进综合改革等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效。首先是基本药物价格有所降低。据物价部门测算, 2011年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量14亿元,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历史价平均降低25%,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约3.5亿元,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其次是基层诊疗行为得到规范。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以药养医”逐步向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开源节流方面转变,遏制了开大处方、使用新特药、高档药的不良现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等方面的实践与探索,为2012年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积累了经验。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从2012年10月1日起,在30个试点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从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政府补助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三个方面的渠道进行补偿:一是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2012年,中央财政一次性下达补助资金3600万元,对我省12个国家试点县(9个在昆明),每个县补助300万元;为确保16个州市都开展试点,省委省政府决定增加18个试点县,省级财政预算追加安排专项资金,按服务人口和财力因素进行测算,每个县平均补助200万元左右。2013年,省级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7500万元,用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比上年增长150%;各试点县所在的州市县都安排了专项资金,昆明市、德宏州和兰坪县等大幅提高了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标准,最高的达到80%;景洪市、澜沧县已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由政府逐年帮助化解。总的看,全省初步形成了积极支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良好局面。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各试点县在认真分析、反复测算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实现“三降一消一提高”,“三降”是指降低药品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大理市、龙陵县还取消或降低了高值耗材的进销差价,目的就是要减少过多检查和不必要的治疗等问题的发生;“一消”是指取消药品加成。过去,这些县级公立医院普遍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左右,再卖给患者,以增加医院收入。医院卖药越多越贵,药品加成收入就越高,容易诱导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一提高”是指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目前,30个试点县都提高了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比如昆明市、德宏州的住院诊查费从8元分别提高到28元、25元),所增加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医院的收支缺口由财政给予补助,以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增加患者的负担。同时,各试点县进一步完善药品和高值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积极探索供货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随着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措施办法的不断完善,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不断提高,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增长。三是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补偿作用。2012年,全省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70%、75%。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60元;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70元;全省新农合、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财政支出将超过176亿元。随着医保基金规模的壮大,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公立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从医保基金中获得的收入不断增多,医保基金已成为县级公立医院最重要收入之一。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各试点县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目前按服务项目付费,逐步转变为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每天住院床位、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据统计,2013年1至3月,30个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与2012年全年平均水平相比,患者门诊费用由143.54元降为136.24元,平均降低7.3元,降幅为5.08%;人均住院费用由3874.48元降为3675.47元,降低199元,降幅为5.13%,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医院、医院与市场、医院与患者等多方面的关系。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对30个试点县的改革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评估,及时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和扩大改革试点。第二,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投入政策,切实建立起“发展建设靠政府、日常运行靠服务”的长效补偿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断加强对医院预算、收支、资产和成本等财务的监管,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和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的监测机制,避免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抵消财政资金投入效果,切实维护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罗志明(省委编办副主任)答,由我来补充回答管国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在机构编制方面,2007年和2011年,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标准和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建立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体系。2012年6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全部按照标准核定到位,共核定编制43195名,比2011年末增加11272名。其中,全省乡镇卫生院共核定编制38491名,比2011年末增加9439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4704名,增加1833名。

阮鸿献委员说,去年禄丰县进行医改试点,政府给县公立医院300万元补助,我的问题是云南省有没有给民营医院、私立医院类似的补助?政府零加成是否也给民营医院、私立医院补助?政府如何支持、扶持民营医院、私立医院的发展?云南社会药店在市场中对云南省4600万人民的服务,有无给予零差价的补助?

陈秋生(省财政厅厅长)答,谢谢阮鸿献委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从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医院的规模发展、示范建设、监管体系建设以及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010年至2013年,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政府的部署,共安排资金8000万元,并建立了民营医院申报、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提问、民营医院负责人现场陈述、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社会公示的竞争性专项资金分配机制,着力支持民营医院规模发展和示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推动民营医院跨越发展,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政府对社会药房的支持,将会随着深化医改的逐步推进切实加以解决。

何天淳委员说,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仅2009年至2011年就高达450多个亿,全社会医疗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医疗服务得到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也不断提高,但大医院“看病难”与“看病贵”问题仍然很突出,群众看病还有很多不方便,费用居高不下,甚至年年上升。请问,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政府如何采取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另一方面,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到2012年四年时间,医疗费用支出年年攀升,而社保资金沉淀积累却不断增大,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政府如何考虑、打算如何解决?

杜克琳(省卫生厅副厅长)答,城市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实还比较突出。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力争实现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现在在城市大医院看病,与小医院相比,确实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高了一些,但主要原因是,现在大医院主要承担了患者看大病、看重病的任务。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很多疑难疾病都能看好,但相对费用也会有所上升。病人来源的结构和疾病构成的不同,导致了大医院费用相对较高。据统计,2012年,我省医院门诊人次均医药费用为140.13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5007.81元,与2008年相比分别下降24.3%、27.18%。就是说,在我们的努力下,通过合理分诊,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在看病贵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看病难方面,全省县级医院以上病床使用率达到95%,据卫生部要求,病床使用率超过80%是属于危险范畴,而省级医院病床使用率更是达到110%,医疗资源明显不足,分布不均。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大医院不堪重负,此外群众的就医习惯,也造成大医院在承担疑难病症诊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很多常见病、普通病的诊治任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亲历亲为,李纪恒省长、高峰副省长亲自拿方案,帮助协调解决。作为卫生厅,我们也准备通过四个方面努力缓解:通过云南省省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三年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提升优质医疗资源,解决“看大病难、看大病贵”问题。通过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例如北京阜外医院和昆医附一院在高新区建设一个1000张床位的高水平心血管医院,2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为促成这件事,纪恒省长亲自洽谈,高峰副省长几次亲自实地查看,并代表省政府签订了协议。争取三年内完成“三基地两中心”,县级医院创等达标等六大工程,使全省城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临床重点专科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中央拿500万,地方和单位拿500万支持建设。以前我们只有11个,去年光荣书记和纪恒省长同陈竺部长商议,争取每年争创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政府从去年开始加大了投入力度,未来三年,将打造临床重点专科群,解决大病,疑难病的就医问题。相信这个问题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查大林委员说,高峰副省长关于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报告中讲2012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2.76%、69.94%和75.26%。张笑春厅长在今年报告中要求参合农民实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原卫生部长陈竺在工作报告中谈到全国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而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这就反映出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报销比例有不小的差距。我的问题是:1、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2、统计数字显示,我省门诊住院费用每年都在上升,而社保资金累计有较多沉淀,那么我省有无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目录的考虑,以通过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来提高实际报销比例,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编辑: 宁波 标签: 全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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