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调价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