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难言颠覆
京华时报:草案规定,部分亲属可拒绝出庭作证,其意义是什么?
陈光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人道、以人为本的精神。近亲属和被告人面对面质证,会伤害他们家庭的伦理感情。但我认为,这个规定只有象征性的意义,真正说起来没有多大意思。目前,庭审中证人出庭作证的很少,更不用说近亲属出庭作证。
京华时报:那您的意见是?
陈光中:要规定,就规定从侦查阶段起近亲属就可以拒绝作证,要么不要这个规定也可以。留着没什么实质意义。要么前进一步,要么删掉。
京华时报:据了解,开始时立法机构准备颠覆“大义灭亲”的传统?
陈光中:近亲属从侦查阶段就可以拒绝作证,理论界都这么主张,开始征求意见时也是这么规定的。在征求意见的座谈会上,我看到还有,但看草案又退回去了。可能在实务部门那里遇到阻力了吧。现在看,谈不上颠覆了“大义灭亲”的传统。
■对话人物
陈光中 浙江永嘉人,生于1930年4月,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曾深度参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首次大修,全程参与论证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