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给银行卡“穿衣”吗?为什么在ATM机上查询银行卡时明明有钱,时隔一天卡上金额就消失不见了?原来这是一种新诈骗手法!
一些诈骗分子,利用技术手段给银行卡穿上了“皇帝的新衣”,再利用香港银行支票结算有1天时间差,让不少想融资的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目前,深圳已经发现了这种以融资为借口,诈骗中小企业大量钱财的新型骗术,已经有不少企业上当受骗,损失巨大。检方提醒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时,更要小心融资陷阱。
典型
案例
缺钱去融资反被骗贴息
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在一起多人涉嫌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内外金融结算上的某些漏洞以及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谎称能够提供境外融资,采用多种新手法对境内的中小企业进行诈骗。
本月初,该院已经对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成都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四处找人提供资金支持。犯罪嫌疑人林某自称是金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老总,能够解决资金问题。
2010年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盛某、苏某分别自称是加拿大枫叶金融集团公司亚太地区首席代表及执行代表,与王先生商谈后,约定由枫叶金融集团借给成都公司5亿元人民币,期限5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首期放款人民币1000万元,成都公司应一次性贴息首期款的18%,即180万元。
次日,王先生按照盛某等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接收借款,并将该卡交给盛某、苏某。盛某随即将卡拿去“穿衣”,并在香港存入空头支票。
10月27日,盛某、苏某与王先生一同到银行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查询,显示有人民币1000万元。盛某等人要求王先生即刻将180万元贴息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随即,盛某安排同伙携带银行卡前往澳门取现,被澳门警方抓获。
诈骗
手法
银行卡穿衣+结算时间差
犯罪嫌疑人以提供融资贷款为借口,物色到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主后,便派出专门负责谈判的人员冒充境外金融财团代表与被害人进行谈判,并与被害人签订所谓的“借款意向书”,同意按内地银行贷款利率出借大额资金,但要求被害人额外支付12%至18%不等的“贴息”、“保证金”或“资金移动费”等费用。
此时,犯罪嫌疑人会要求被害人以个人名义在内地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用于接收借款,然后借口调查被害人资信状况取走银行卡,交给专门负责伪造银行卡的人员对该卡进行“穿衣”。
所谓“穿衣”:亦叫“贴卡”,即将香港银行卡的资料通过技术手段覆盖到内地的银行卡上;在ATM机上查询被“穿衣”的内地银行卡时,显示的是香港银行卡的内容。
香港银行在支票结算上存在1天的时间差,银行次日发现是空头支票则撤销记录。
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个时间差,陪同被害人在内地ATM机上查询被“穿衣”的银行卡,就会显示出通过空头支票存入的金额。
典型
案例
制造伪卡盗刷巨款
被害人何先生需要购买外汇,“香港老板”刘某称愿意帮忙。双方约定,由何先生开设银行账户并存入人民币1000万元供刘某查询,以证明其购买外汇的诚意。该银行卡由何先生保管,但密码则由刘某等人掌握。刘某等人与何先生到银行自动柜员机修改密码时,伺机窃取了银行卡资料并制作伪卡。
2010年7月6日,何先生依约将1000万元存入该银行账户,刘某等立即联系犯罪嫌疑人盛某等安排同伙杨某、江某等携带伪造好的银行卡前往澳门套取现金,何先生的银行卡被盗刷299万元。
诈骗
手法
账户共管+复制伪卡
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先在内地办理一张银行卡,同时要求存入一定保证金以证明诚意。双方约定,该银行卡为双方“账户共管”,即信用卡由被害人保管,而密码由犯罪嫌疑人保管。犯罪嫌疑人利用和被害人一起到ATM机上修改密码之机,伺机窃取银行卡的资料,再复制出伪卡。
案件
分析
跨境犯罪
取证困难
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案件承办人黄晓晖介绍,这类诈骗案件多是由犯罪集团实施,分工明确,按角色分为“老板”(负责谈判)、“介绍人”(负责物色被害人)、“技术员”(负责伪造信用卡)、“担水”(负责到澳门用伪造银行卡套现)等。作案时,涉案人员分别在内地及港澳等地分工协作,按预定比例分赃。
据黄晓晖介绍,这种案件的办案难度相对较大,调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而部分受骗的被害人牵涉其他违法行为,上当受骗后不敢报案或者不敢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