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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 让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可“双赢”
2011-02-18 10:10:04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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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 让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可“双赢”
 
官渡古镇金刚塔
 
文化遗产保护 让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可“双赢”
 
官渡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龙狮彩扎

 

“千年的时光恍惚,这座遗留下来的古镇,像一个隐于闹市的高人,任凭多少繁华呼啸而过,他泰然自若。这边,被作为官渡‘古文明’象征的国家级重点文物金刚塔,与土主庙、文明阁等10多个省级、市级、区级文物相映生辉。那边,新大街两旁的商铺均为镂空木门窗,框架瓦顶结构,门前石板地面,具有浓郁的仿古韵味。镇上的传统民居也在有计划地修缮,民俗民间文化活动以及传统风味小吃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在规划之中。”这个联系着悠久灿烂历史和光辉未来的古老而又年轻的官渡古镇,让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马春梅颇为骄傲。

不仅仅是官渡古镇,在过去的5年中,官渡区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做的努力和探索都值得每一位官渡文化工作者骄傲。

“让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双赢”

“任何城中村改造项目都必须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第一位。到目前为止,官渡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没有任何文物遭到破坏和影响。” 作为滇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官渡区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民族民间文化,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遍布区内各处。“2007年12月,我们在全市第一家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到2010年3月,官渡区共上报203项文物普查登录项目,其中包括古遗址10项、古墓葬8项、古建筑128项、石窟寺及石刻19项、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7项,其他1项。”丰富多样的不可移动文物是官渡悠久历史文化的象征,但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作为城中村改造重点地区,如何找寻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平衡,成为官渡面临的新课题。

“现在城市化建设的力度很大,但一些施工方并不了解哪些地方是文物,这就容易使一些古建筑、典型民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坦率地说,在城市快速发展进程中,保护遗产肯定会面临很多困难。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核心是保护好历史遗迹在不同时期的真实性,保护好历史进程中的城市风景线。”马春梅坦言:“我们提倡的是文物保护与城市改造的双赢。”

马春梅介绍,官渡区将文物普查中登录上报的106项古建筑、典型民居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挂牌保护,并将这106项挂牌保护的标志牌发放到了涉及到的街道办事处文化站负责人手中,并对涉及到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文物安全培训。“我们的思路是和城改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和土地部门联动。”马春梅表示,单靠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努力无法实现双赢的目标,只有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事半功倍。“我们把区内登记在册的文物整理成册,分发给负责城中村改造的主体单位。要求他们对照改造项目是否涉及到文物,如果有,首先要报告文物保护部门,征得意见后,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我们通常都要求对文物进行原址保护,确需移址迁建的,必须征得上一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同意。”

在整个城中村改造中,官渡区一直按照这一模式寻找着城市改造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平衡。区委、区政府明确表示,任何城中村改造项目都必须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第一位。“到目前为止,官渡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没有任何文物遭到破坏和影响。” “非遗保护,人是第一位的”

“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活态的人,一旦人不在了,非遗也就消失了。因此,官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高度重视对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

在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副会长、官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刚看来,凡是文明源远流长的城市都具有神圣性的普遍特征。官渡也不例外。她的神圣,不仅反映在物化形态上,更表现在蕴含其中的由无数先贤所凝聚的人文精神。“保护官渡,就是尊重历史文化,延续她的人文精神。”官渡各民族几百年来形成的深层文化基因、价值观和审美理念的最好凝聚体,就是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短短数年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以往颇陌生的概念已成为社会认知度极高的词汇。目前,国家、省、市等立体化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均达到了历史最高峰,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就达到了87万项。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延续民族的灵魂血脉。一股“申遗”和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热潮正在全国涌动。

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呈现出了“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有自身的复杂性。可以说,我国的城市发展是用30年的时间,完成西方国家两三百年才能完成的转变。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官渡区1998年就启动了非遗保护工作,但当时也只是公布了一批非遗保护项目,在如何管理、如何保护上还是走了不少弯路。”因此,马春梅认为,只有搞清楚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非遗保护才能真正走上正轨。

2005年、2009年,官渡区公布了第一、二批共计6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滇剧列为国家级名录,昆明调、昆明花灯、云子(围棋)和乌铜走银4项列为省级名录,还有48项市级名录。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非遗保护,人是第一位的,一旦人不在了,非遗也就消失了。”王刚认为,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活态的人,因此,官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高度重视对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

“目前,全区有21位文化传承人,其中省级7人,市级11人,区级3人。”这些通晓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熟练掌握民族民间传统技艺、掌握和保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文献和其他实物、资料的代表人物,成为马春梅和王刚眼里的“宝贝”。“省文化厅每年都会给予省级文化传承人3000元、市财政也给予市级文化传承人2500元的传习补助,我们从局里的行政运行经费里挤出钱来,给予区级传承人每年1000元补助。今后,我们将逐年提高补助比例;逢年过节,都会到传承人家里去慰问。”

除了在生活上给予传承人极大的关心,官渡区还十分重视传统技艺的延续。“去年8月18日,我们在官渡古镇授牌建立了全省第一家乌铜走银传习馆,传承人开馆收徒授艺。整个拜师过程延续了最传统、最民间的仪式。按照老规矩拜师学艺的徒弟们,学习起来会认真很多;同时,师傅和徒弟之间还要签订协议,保证双方的权益。现代与传统的结合,能够极大地扩大这些技艺的影响力。”马春梅介绍。

除了传习馆,官渡区每年都要举办包括剪纸、滇剧、花灯、民间绘画、阿乌等在内的重点非遗项目传习班及讲座,举办民间代代相传的民俗节或民俗文化活动,把民众的广泛参与作为实施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传习项目还将走进校园,结合学校开设手工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培养孩子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情趣,同时造就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马春梅认为,单靠几个人的传习,很难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模保护,而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青少年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才是保证非遗可持续传承的根本。“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强调世代传承性和公众参与性。前者要求‘每一代人都要既有分享文化遗产的权利,又要承担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后者则表明‘文化遗产保护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只有当地居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才能实现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

来源:昆明日报  实习编辑:金文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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