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晒”过了头
[ 2007-09-26 14:11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晒客热了,网民们多了一个交流的平台,网络上出现了一种新兴群体。但是,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晒呢?是不是真的像他们在口号里说的:“只有不想晒的,没有不能晒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网络社会是真实社会的延伸。经过长期的关于网络信息真实性的讨论后,呼吁网民自律、依法加强监管已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晒客作为新兴的网络群体,也应该具备一种最基本的自律意识,那就是:有序地“晒”、合理地“晒”。

晒客晒“私”,只要自己愿意、不伤害别人且不违背法律,要“晒”什么,自己可以做主;晒客晒“公”,只要不违背相关法律且自愿承担责任,也可以依法包容;而晒客晒“黑”,则需要慎重对待,因为这既涉及法律责任,也涉及个人隐私、机构形象和社会和谐等问题。虽然多了一个打假揭黑的阵地,但如果“晒”过头了,也可能变成藏污纳垢的“痰盂”和泄私愤、报私仇的“黑窝点”,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所以,晒客不能什么都“晒”,应当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责。同时,网民们也要理智,要对所“晒”信息进行客观分析,不要盲从,更不要跟风起哄。(张迪夫)(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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