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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公寓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夫妻间”
2007-11-06 16:26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刚刚度过全国首个“农民工日”的重庆农民工,又听到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为了实现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让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城里有个稳定的“家

”,重庆市将于明年开始在主城各区建设50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可解决8万至10万人居住问题。同时,农民工还可享受“首次购房免税”、“申购经济适用房”等实惠。(11月5日新华网)

目前,我国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他们从事着城市“一等公民”不屑一顾的苦、脏、累、险工作,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在为城市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同时,农民工自身的生活条件却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很低,而住房保障几乎是空白。对于农民工来说,安身立命这个需求现实而又具体,大多希望能在城市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因而,当重庆市大张旗鼓修建农民工公寓的新闻一出,立刻引来了一片叫好之声。

事实上,为农民工建公寓并非今日才有的新闻。早在2000年,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投资500余万元,兴建了两幢5层能容纳1000余人住宿的农民公寓;在长沙,由市政府专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兴建的廉租房公寓,占地46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可以容纳4000多名民工居住;在上海,由马陆镇镇政府投资3亿元兴建的永盛公寓,是上海最大的民工公寓,总共可容纳3万名外来务工者;在大连,由中远船务公司在全国建设的首个带有“夫妻间”的农民工公寓已住进了5500多名农民工……

这些农民公寓,房型类似于高校宿舍,一般是6人一套或8人一套,配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并设有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等插座等,可即需即装,且大多是由企业出面申请租住,集中管理,颇受农民工青睐。但更多有家室的农民工则期盼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在兴建农民公寓时,能多设些“夫妻间”,让他们在生计稳定、工钱有了保障之后,也能和城里人一样享受男欢女爱、亲情融融的快乐时光,过上美满的“性福”生活。这样的公寓,才更能让人找到“家”的感觉。

孔子说:食、色,性也。不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民工,在渴望“性”、拥有“性”、享受“性”的权利上是平等的。但实情却并非如此,有调查资料显示,目前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都存在“性苦闷”、“性压抑”问题,有46%的外来工半年没有性生活。由于住的是工棚或集体宿舍,家属来了也只能像做贼似的“亲热”。即使夫妻同在一个工厂,也只能白天牵牵手,晚上各自走。性,对不少农民工来说,成了一种极其昂贵的“消费”……

这些迹象表明,性之于农民工,既是生理、心理上的,同时又是社会性的。因此,我们在兴建农民工公寓时,一定要因地制宜,重视农民工的“性权利”,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设置一些“夫妻间”。不难想象,农民公寓中有了“夫妻间”这道暖色调的人性化关爱,我们的农民工就会有更多的理由安心工作,快乐生活,热爱企业,融入城市。

(网友:高福生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来源:新华网 编辑: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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