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14日评论员文章:广西一名17岁的中学生,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强奸6名少女,其中4人是未满14岁的幼女。被捕后他自称是因“经常上网看黄色电影”受影响而犯罪。然而有“专家”站出来说该男生“内心可能存在心理压抑感,无法正确释放生活压力或欲望需求,因此才导致这种结果。”
这位心理学教授分析说,该男在被捕后能认识到自己是因为看色情电影导致强奸,说明他其实一直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是因为无法控制生理欲望,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故而,这位专家下结论说:“他缺乏性教育。”
俗话说,干什么吆喝什么,作为心理学者借这个案例卖弄一下心理分析的学问,似乎也情有可原。然而,把强奸罪归因于“只是无法控制生理欲望,”却是十足的混账话。按照这个逻辑,男孩即使能够正确对待黄色影像,也会因为缺乏性教育而控制不住生理欲望,走上犯罪道路。
对于一个已差不多成年的人所犯的如此摧残幼女的罪行,居然把它轻描淡写地说成是出于无法控制的生理欲望,人们不禁要问,为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开脱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样的专家又是什么样的专家?
青少年犯罪是近年来较为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不满父母管教而弑父杀母的,因同学纠纷而动刀子的,为弄几块钱上网费而实施抢劫的,因贪图享乐而劫持贩卖女同学的,媒体上时有报道。虽然总体上仍属少数,但此类案件频频出现,还是让人们深为忧虑。
对于发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各种探讨和说法颇多。人们普遍的看法是,如今整个社会大环境里物欲横流,追求生理享乐的风气超过了基本的道德约束;各种通俗媒体、影视作品、网络世界里色情、犯罪、暴力的描写肆意泛滥,极大地污染了青少年的心灵。
然而,各种各样的“专家”们却总是把批评的矛头指向家长,说问题不是出在这些未成年人身上,责任在于他们的父母。这些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方法过于严厉粗暴,导致孩子性格孤僻逆反,到外界去寻求安慰,故而产生犯罪云云。为此他们开出的方子是“要尊重孩子,与他们交朋友,”要多关心对他们的性教育。
就分析本身来说,这些专家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问题是,每当出现青少年犯罪的事件的时候,这些专家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放在孩子和父母谁的责任上,而很少去分析社会恶劣环境的影响,很少向青少年指出这些行为是可耻的道德堕落,也不去提醒他们接受这些影响就是道德堕落的开始。这样,对于青少年就形成了一种误导,让他们以为,凡是出现了这类罪错,他们自己都是没有责任的。
人是有生理享受的天性的,但追求这种享受的行为必须受一定的社会道德约束。对于缺乏自制力的青少年而言,通过道德教育让他们感受一定的道德压力、培养道德羞耻心是必要的。如果我们一味强调“尊重”孩子而忽视对他们的道德责任感的培育,实际上是在祸害孩子。
至于性教育,它对于教会孩子在青春期从生理上保护自己是有好处的,但对防范性犯罪却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作用。
(《中国日报》评论员 刘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