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酒驾,同饮者要"连坐" 济南查酒驾新政引热议

2012-02-15 08:57:5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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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 撞】

支持者——

劝酒体现社会责任

这里所说的同饮“追责”,并不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而是一种批评教育,起到警示作用。

现在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作为同桌饮酒者,如果明知有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却不加以劝阻或制止,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往大了说就是社会责任。尤其是那些醉驾的,本身意识就不怎么清楚了,当然需要同桌饮酒的人负起责任。

反对者——

“连坐”应有法有据

从道义上讲,确实应当劝阻开车的同桌者不要饮酒,或者饮酒后不要开车,但这不该是法定的义务。驾车者都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别人劝阻了,他不听怎么办?

同桌饮酒者对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在国内外都有类似的案例。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来判定和追究同桌饮酒者的责任,关键是要于法有据,让当事者心服口服。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酒驾 新政 连坐 同桌 济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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