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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安居涉嫌合同欺诈 随意使用预缴款被诉公堂

2013-03-13 15:34: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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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无果 仍各执一词

  装修停工后,孙先生一家和百安居长达三年的协商交涉均无果,孙先生一纸诉状将罗湖百安居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28万多元。2013年1月10日,法院审理了该案但无果。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审理无果,是因为双方就送货单签收的业主字迹真实性、什么原因导致停工等问题各执一词,导致协调无果。

  针对孙先生提出的退款函,罗湖百安居2012年1月6日回复要求业主提供商品送货单和身份证原件到百安居办理退货手续。但孙太太却表示,送货单都由工头掌管,并未交给业主。罗湖百安居在庭审现场出具了一份送货单称单据上有孙先生的亲笔签收,孙太太予以坚决否认,最后经法官协调,双方决定不做字迹鉴定,但关于提供送货单才能退货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此外,审理无果另外一个原因为,罗湖百安居庭审现场出具了一份通话记录表示曾多次拨打孙先生电话,包括小区管理处均找不到业主,因此才被迫停工,孙太太则表示号码从未变更且一直保持正常状态,并未接到对方电话。此外,双方对因房屋漏水停工的问题也未达成调解,至此,停工原因的问题悬而未决。

  广东鹏海律师事务所冯朝辉为孙先生的委托律师,他表示,业主诉讼请求包括退还预缴的装修款,以停工三年造成的租金损失为标准计算违约金,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利息等共计28万多元赔偿款。

  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多方渠道,多次联系百安居,对方均以没有人上班、接电话人为新入职员工、相互推托等理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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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文标签: 百安居 涉嫌 合同 欺诈 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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