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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司机拒载拼车罚千元再入黑榜 两年不得开的士

2011-07-15 09:48

的哥拒载、拼车行为一经查实,将被罚款1000元,并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记者昨日从市道管处获悉,针对市民投诉较多的拒载、拼车等问题,市道管处进一步细化并下发了《出租车司机行为守则》。

根据该守则,司机拒载、拼车的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在车容车况等服务质量方面也制订相应的行为准则,以解决市民反映的出租车热点问题。

拒载、拼车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开出租

与原有守则比较,新守则对拒载和拼车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原来的处罚规定,拒载、拼车首次被查,将处以500元的罚款,第二次被查则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

根据新守则,车辆处于待租状态,但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将被认定为拒载行为。的哥未经乘客同意而强行拼客,或在乘客同意下,不按规定收费,都将受到处罚。

处罚力度加大后,以上两项违规行为都将根据《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罚款1000元,同时收回服务监督卡,并将其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各企业依据出租车行业自律公约,两年内不得聘用其为出租车驾驶员。两年后,须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租车营运。

不按计价器收费罚款5000元

新守则对于按计价器收费也进行相应规定,根据规定司机应正确使用计价器,按表收费;如计价器发生故障或乘客对计价器显示金额有疑义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乘客下车后立即报修,不得继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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