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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年底可实现住院费报销70%

2011-09-16 15:39

记者15日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年底前福建省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水平将提高到70%左右,这意味着届时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项目,能报销70%,封顶线保持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福建省人社厅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本月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要达到90%,首批试点缴费率要达到90%以上;从10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月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9月的基础养老金;研究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并在今年年底前将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左右,封顶线保持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在今年年底前将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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