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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强:打造海西特色“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1-11-17 12:40

11月16日,在第十三届深圳高交会上,福州成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委授予的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福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大强在会上说,正当福州积极把握中央支持海西发展这一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时候,今天被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等八部委授予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对福州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陈大强表示,福州将进一步探索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新思路,倾力打造具有海西经济特色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进一步寻求两岸电子商务合作新途径。

福州是中国最早开放的沿海省会城市,与台湾一水之隔,在经济合作与交流方面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又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会城市,几年来在电子商务领域不断地探索,尤其在对台互动和海西城市群的互动辐射上作出扎实的努力,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今天被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这对福州市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

围绕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福州将重点培育商贸、外贸、服装、鞋业、旅游、汽车、医药、房产、化工、建材、钢贸、机电、电子、食品、茶叶、花卉、工艺品、水产品、高优农业等100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电子商务事业部;力争到2015年,能在30个行业带动1000家大、中型制造与传统商贸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战略转型,促进传统企业资源优化与整合创新,形成一批主动应用电子商务进行变革创新的产业平台和示范集群,逐步把电子商务服务业打造成为福州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福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计划中,闽台电子商务合作是主要亮点。继续探索实施的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工程,充分利用两岸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即ECFA协议)的战略契机,加强两岸电子商务互动、互补,借鉴台湾电子商务模式成功经验和模式开拓福州市场。

目前,福州正在筹建海峡电子商务物流运筹中心,今后将进一步利用这些平台,立足福州、联网两岸、辐射海西城市群乃至全国打造两岸最具活力的电子商务与物流运筹枢纽中心,为福州经济及周边地区的共同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日报福州记者站 编辑: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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