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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新政鼓励海归来闽创业 最高可获50万扶持 2012-02-14 11:44
来闽创业留学人员可按本人实际业绩和能力,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认其在国外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不受原有级别的限制,可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优质“后勤”服务更便利 目前,我省已实施福建省人才居住证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来闽创业留学人员颁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申请人才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符合条件的各地各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 新政策规定,各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留学人员企业免费提供3年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和创业咨询服务,免费组织留学人员企业参加人才招聘会、海外招聘团、发布招聘信息等,支持留学人员企业引进人才。 各地将陆续设立海外引进人才联络站,建立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和回国服务公共平台。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宣传引才和创业政策,提供项目需求信息,完善留学人员统计、调查与反馈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各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留学人员创业园要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专人负责,提供全程服务。 新政策还要求,有关部门开展留学人员企业认定工作,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服务专员队伍,简化办事程序,共同做好服务。推动成立协作性组织,建立服务情况反馈、通报、督查制度,不断提升留学人员服务水平。 来源:福州中文网 编辑:唐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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