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福州 > 福州要闻
|
质检总局支持平潭开发 支持建设台湾小商品市场 2012-03-08 10:06
国家质检总局7日出台《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推进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意见》共分8个方面24条。 《意见》提出,支持平潭加快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快捷通道。支持平潭统筹规划港口功能,设立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支持扩展平潭口岸功能,指导配套建设符合肉类、水果、种苗进口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成为指定口岸。加大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防辐射和传染病防控、有害生物防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及体系建设。支持平潭口岸创建国际卫生港口,促进加快建设覆盖平潭全岛的查验监管信息化平台。 支持平潭先行先试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检验检疫通关制度和措施,对平潭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优先对两岸往来人员卫生检疫实行无症状快速通关和有症状主动口岸申报制度;优先对低风险等级的两岸直航交通工具推行电子申报、电讯检疫、电子监管的检疫监管模式。对两岸间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对平潭已经获得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并符合出口备案规定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可适当简化备案手续。支持平潭建设集中管理的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简化平潭对台小额贸易申报手续。支持平潭开展设计、研发、产品测试、产品返修、设备租赁等业务,对此项业务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免予装运前检验。简化平潭生产出口工业品的检验监管流程。 来源:福州中文网 编辑:唐智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webeditor@chinadaily.com.cn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