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龙的律师金晓光今天(4月25日)中午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谢亚龙遭刑讯逼供的证据线索”,包括文字材料、电子文本材料。他希望法院不要草率宣判。与此同时,另一位足管中心原主任南勇正在450公里之外的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庭审,这位谢亚龙的继任者也难免成为阶下囚。
1997年由国家体委人事司进入中国足协担任专职副主席,至2010年1月被司法部门涉嫌受贿罪批捕,南勇在足管中心总共在位13年,这13年,中国足球的衰败痕迹极为明显。
然而,在这次反赌扫黑“收网”的庭审临近尾声时,球迷仍然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现实,假赌黑贪之乱并未因审判而结束,相反在法庭之外的足球圈中,大量违纪事实摆在球迷眼前,却不见中国足协的“雷霆动作”。
黑幕缩影借庭审展现
“南勇受到17项指控,其中10项与俱乐部有关,但南勇同时有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双重身份,完全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指控南勇是不妥的。”南勇的代理律师孙晓洋今晚告诉记者,“一部分指控本身不成立,还有一部分指控缺乏证据支持。比如中央电视台播出过的沈阳海狮曾送南勇40万元,但今天公诉方只提出了这一指控,却没有出示相关证据。”孙晓洋还提到,另有一项与山东鲁能俱乐部相关的指控,律师与公诉方拿到的证据截然相反。
公诉机关对南勇的17项指控,包括1998年至2009年南勇利用职务便利,承诺为俱乐部和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足球俱乐部和个人的人民币现金以及手表、消费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9962元。
无论律师关于“缺乏证据”的辩护意见能否被法庭认可,身为足管中心高官的南勇收受他人财物,纵容假球黑哨甚至有意识地鼓励假球黑哨的发展,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法律就是这样,没有证据的事情就等于没发生过。但从1996年联赛圈开始盛行‘打点’的风气后,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了,几乎每轮联赛都有关系球。2000年一家甲A俱乐部一年的公关费大约是200万元,这还是稍微穷一点的私人俱乐部。”一位一直在网络上关注南勇庭审的某中超俱乐部官员今晚告诉记者,“从钱数上看,可能一个人受贿100多万元不算太多,但是这种事情把足球的风气完全带坏了。”
足坛反腐系列庭审是中国足球所有黑幕的最佳缩影——以金钱疏通关系,以关系谋取利益。当杨一民、南勇等足管中心高层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时,中国足协的形象、办事效率以及行业约束力自然无法令人信服。
足协面对窘境无能为力
2009年,因王珀赌球而引发司法机关在中国足坛开始“反赌扫黑”后,过去10余年屡因“没有证据”而逍遥法外的假球黑哨真面目得以呈现在球迷面前。而广州广药和成都谢菲联两家俱乐部在第一批降级处理后短短1年就改头换面,其中广药被恒大集团收购后,不仅在降级年横扫中甲重返中超,如今更是中超球队征战亚冠赛场的表率力量。
因此,除涉案人员之外,中国足球盘根错节的内幕仍然无比复杂,更有不少曾涉嫌违法犯罪的球员、教练、经纪人、官员、俱乐部经营者及相关人员逍遥法外,并大有可能借这次声势浩大的审判结束而“洗白”自身。
如何依据行规处理涉案人员,如今已是摆在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面前的难题,但足管中心自身正因“管办分离”和“人事变动”而忙得不可开交。
2009年年底,足管中心多名领导及中层干部在“反赌扫黑”中成为涉案人员,足管中心不得不进行大量人事变动。除林晓华先期调入足管中心,韦迪和于洪臣先后于2010年年初由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入主足管中心。同年4月初,杨新利、戚军、曹景伟、郭涛、孙哲东5人受国家体育总局指派前往足管中心挂职,分别成为5个职能部门负责人。
“当初他们来时说是挂职1年,然后再双向选择,但足球这摊子太复杂,1年时间他们什么都干不了。所以,就一直拖到现在。”足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反赌扫黑不结案的话,我们内部机构调整还是没办法进行,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新情况出现。现在庭审快结束了,我们今年的内部竞聘也快开始了。”
就在此次庭审前1周,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在员工会上通报,综合部主任郭涛、青社部主任孙哲东两人返回原单位,只有国管部主任曹景伟、技术部主任杨新利和竞赛部主任戚军正式调入足管中心。
由此可见,两年内中国足球仍然无法摆脱落后体制的束缚。尽管先后进入足管中心的挂职干部绞尽脑汁,中国足球却毫无起色,各级国字号球队节节败退,建立合理青训体制的规划也遇到层层阻力,中超赛场更是频现暴力事件,诸多赛区安保工作漏洞百出,客队球迷被打新闻屡见不鲜。
行业自治才是“治本”根基
“如果中国足协的行规能够早一步对足球界的混乱现象有所约束,完全可以杜绝很多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体育社会学家金汕告诉记者。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金汕的这一说法得到大部分涉案人员代理律师以及体育法学专家的认同。
“我曾经提到过,不看好这种轰轰烈烈运动式的打假扫黑,因为中国足球的良性发展,需要制度方面的根本改变,而不是简单惩处犯罪。”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法专家韩勇说,“从中国足球的层面来看,体育组织的自我治理比司法介入更切合实际。如果只靠司法制度来维护足坛的公正和清白,那还是一个恶性循环。”
尽管最近两年体育法学专家对于中国足协加强行业治理的呼声越发高涨,但中国足协这一民间组织必须依附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而存在的尴尬现实,却使得足协行规的制订与执行,往往流于表面,无法有效约束各级从业者。
2009年3月,新一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成立已经是个进步。尽管某些判罚还存在争议,但新一届足协纪律委员会改变了以往由足协内部人员组成的特点,11名委员中9人为社会法律界人士,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外界认可。
“绝大多数的争议与质疑不是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所能承受的,也不该由他们承受。纪律委员会已经在现有体制下作出了很大努力,解决这些争端的根本方法,要靠中国足协自身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教授张笑世说。
持续两年的中国足球“反赌扫黑”系列案件已近尾声,无论谢亚龙、南勇、李冬生等人将受到何种法律制裁,都无法改变中国足球全面落后的现状。更多针对个人的“审”和“判”,也无法为中国足球提供一条良性发展道路。只有这次审判促成所有足球从业者提高法律意识,促进足管中心和中国足协加强行业内部制度建设,这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风暴才算体现了真正的价值。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郭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