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6月1日评论版专栏文章:几天前,我从山东电视台的一个节目中惊奇地获悉,大约两年前,北京机场高速路收费就已经减半。该电视台记者在调查时发现北京市道路管理当局早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就做出了规定,所有车辆只需支付从首都国际机场往返的单程高速路费,而非像以往那样往返都交费。
这则消息让我很惊讶。在此前这两年,我去过机场多次,每次都交了来回路费。我从不知道有这一新规定,而且从没有收费员告知我只收取单程费用,凭去程发票可免费返回。很显然,我不是唯一不了解这个已经有近两年历史的道路政策的人。山东电视台采访了12名在机场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司机,其中5人说他们都不知道只需付单程路费。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不知道市政公路管理当局出台的这项政策呢?难道是高速管理部门没有公布此消息吗?
据山东电视台报道,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了三种形式的媒介“告知”司机们这一消息。第一种是将信息写在距高速路收费站50米开外的大公告牌上;第二种是将一小张通知粘贴在每个收费亭窗口的一侧;第三种则将信息印制在高速路发票的背面。
得知后,我责怪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些信息。然而,很明显,我不是唯一粗心的人。 被采访的人中,几乎没有人说他们注意到这些通知的内容。
首发公司所采取这三种公告形式的没有一个是醒目的,醒目到能让一个具有正常知觉能力的人注意到它。
首先,大公告牌放置的位置就不适当。没有人会在付费后把车开到公告牌前,停下来仔细阅读上面的内容;第二,粘贴在收费亭窗口的通知是在靠近出口的那一端,这恰恰不是司机们会留意的地方。一般情况,司机缴费时都会看着收费员,缴费之后则将目光投向车辆前进方向,谁也不会特意停下车去看看墙上写了些什么字,除非你能对后面的鸣笛声淡定到置之不理。
至于上述第三种形式,问问那些司机,看看有多少人有习惯翻看发票的背面。
事实上,要通知司机,方法很简单,只需要在收费站门楣上打出明显的标志:“单程收费;请保留好您的发票,便于回程免费通行。”故而,
很难让人不怀疑,现有的那三种通知方式是故意为了不被人发现。
如果说采取这种躲躲闪闪的告知方式还不足以证明该公司向过路车辆多收取费用是蓄意行为,那么它对每一个从机场返回的司机都无一例外地收费的做法则充分证明了它的不诚实性。因为,面向机场方向的收费口里的员工们都很清楚,从这里通过的大多数司机们在前往机场时就已经交过费了,但是,他们却照收不误,压根儿不告诉司机可以免费通过。
很自然,人们知情后会质问收费站员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回程可以免费?” 这正是山东电视台的记者为试探一名首发公司职工的反应而提出的问题。该男子却装聋作哑,不直接回答问题,而该公司“监管中心”的一名官员则回答说,公司“没有义务”口头提醒司机。这名官员说:“我们的职工不可能向每位路过的司机都问一句‘你有发票么’?”
试问,首都高速路发展有限公司是不是属于政府机构?如果是,它怎么能以这种手段欺骗公众呢?如果不是,那又是谁赋予它权力来利用公共设施获取利润?
不论是哪种情况,政府的路政管理部门都应给予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英文原文请见:
http://europe.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1-06/01/content_12634918.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专栏作家 刘式南 编译 吕捷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