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6月7日报道:日前,公安部刑侦局调研员卫永顺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由于文物安全防范力量薄弱,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现象仍然非常严重,当前文物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中国古代艺术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价格持续走高,和国内文物‘收藏热’、‘投资热’不断升温是文物犯罪相关案件的主要动因,”他说。
“同时,个别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不重视,和少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利也助长了文物犯罪的高发。”
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显示:2010年全国共立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73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387起、盗掘古墓葬案件451起;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机关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各类文物2366件,其中国家一级14件,二级156件,三级376件。
5月11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在全国17个重点省份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等17个省份。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将重点打击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案件。
“大多数的文物犯罪都是团伙犯罪,并且这些犯罪职业化、集团化、和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销赃渠道隐蔽,” 他说。
盗墓犯罪团伙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通常幕后老板负责出资运作,有专门的技术顾问负责技术指导,在确定盗掘目标及盗墓方位后,雇佣当地的一些农民实施盗窃。”
“定向爆破作业”被广泛应用于盗墓犯罪,对讲机、夜视望远镜、照明灯、定位仪、氧气罐、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一应俱全,犯罪分子通常使用摩托车、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挖掘、望风、运输分工明确,一有情况,相互通报、迅速逃离现场。
盗掘出文物后,幕后老板迅速将文物卖给文物贩子,或走私出境卖往境外。“团伙均采取单线联系,不使用真实姓名,涉案文物在手中停留时间非常短,这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缴文物带来极大困难。”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当前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QQ聊天、邮件等进行于文物贩子进行联络和交易。看样订货、确定价格、付款交易都通过网上完成。
除此,地下文物交易活跃,交易行为十分隐蔽。“一些文物贩子以开‘古玩店’、‘旧货店’为掩护,大肆进行非法收购、倒卖文物犯罪活动。一些民间旧货市场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私下非法交易现象,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场所,沦为走私文物犯罪的地下通道。”
据卫介绍,境内的文物老板往往与境外的贩卖者勾结,加之海关的监管有漏洞,这都客观上刺激了文物走私案件的高发。
“被盗的文物通常先被走私到香港、澳门,经此再转运到台湾、加拿大、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等进行交易,”他说。
2011年3月,公安部和陕西警方成功从美国索回两件珍贵文物,一副重达27吨的石棺椁和5幅上等壁画。
这些珍贵的文物都是于2006年被盗于位于陕西西安郊区唐玄宗(685-762)的爱妃——贞顺皇后(699-737)的墓地。
2006年2月,一个盗墓团伙突袭了贞顺的墓地,并盗走了价值连城的一副重达27吨的石棺椁和五幅上等的宫廷壁画。经过仔细调查,警方于2006年7月抓获该团伙的犯罪头目杨斌,得知这些被盗的文物已经被贩卖到海外。
自此,中国警方开始了艰难的文物搜寻之路,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中国警方终于通过知情的中间人找到了美国的古董商,并成功说服他送返中国被盗文物。今年3月和5月,两件流失海外四年的文物终于成功返回陕西省历史博物馆。
卫坦言,警方在发现线索,收集和固定文物犯罪相关证据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大多数的线索还是要通过当地文物部门和群众的举报,并且,我们很难在犯罪现场人赃俱获,并彻底铲除文物盗掘团伙的势力。”
卫永顺表示,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要在文物管理部门的配合下摸排本地重点文物保护的真实情况,全面了解把握本地文物犯罪的原因,和动态趋势,要梳理摸排出一批有文物前科的重点人员,积极开展从人到案的侦查调查。
并且,防范工作要扎实有效。要加大国家、省重点古墓葬、古遗址保护单位专职文物保护员、义务文物保护员队伍的建设,加快推进技术防范设施的运用,和建立完善重点古墓葬、古遗址保护单位的巡航机制,他说。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文物、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对旧货、古玩市场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市场经营文物的监管力度,及时堵塞涉案文物流通渠道,把住出口。(中国日报记者 张琰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