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17日报道:李薇没有想到,她的第二次婚姻比第一次还要糟糕。她本想找一个老实可靠、懂得如何爱人的丈夫,不料婚后老公突然变得脾气暴躁,动不动对她拳脚相加。这样的家庭暴力持续了整整9个月。
提起那段经历,这位45岁的女人泣不成声:“你都没法想象我受了多大的委屈。”
据统计,全中国曾经遭受过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约占25%,这包括配偶的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这个数据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在对105573名18岁及以上个人和20405名10-17岁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后,于10月21日公布的。
专家表示,由于受害人很难获得证据,她们中的绝大多数在离婚诉讼中无法向法官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
第一次婚姻失败后,李薇辞掉了在山东临沂政府部门的工作,变卖了自己的房产,带着90余万元房款离开了她的伤心之地,来到北京开始新的生活。
经人介绍,她认识了52岁的北京本地人樊长林。他之前也离过一次婚。两人相识一年后,于2008年12月结婚。随后李薇搬进了樊家位于香山北面的一个破旧院落里居住。
院落里有8间房子,都是危房。由于樊长林没有工作,在他的要求下,李薇自己拿出23万元修缮房屋。2009年4月,房屋整修一新。樊长林写下一份协议,将整个院落和8间房子一起赠与李薇。
一个月后,樊长林的前妻忽然出现,声称根据她与樊的离婚协议,她拥有8间房子中的一间,随后搬来居住。从那以后,樊长林对李薇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他开始野蛮地殴打她,用运动鞋、木棍、铁锤……手边有什么工具就用什么。李薇被打后,经医院诊断落下了膝关节骨关节炎、腰椎管狭窄症等后遗症。
凡是在殴打过程中试图阻止樊长林的人都要受到他的威胁。一次,他甚至抄起菜刀,横在一个赶来帮助李薇的邻居的脖子上。
家暴投诉增多
2010年,全国妇联接受的妇女投诉中,反映遭到配偶家庭暴力的共有51171件。妇联从2004年开始统计家庭暴力方面的数据,一般都是每年四五万件。
据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介绍,“统计之初,妇女反映的家庭暴力基本是说‘遭到了丈夫的殴打’;而2010年的统计是把辱骂、殴打、性暴力都包括在家庭暴力的概念里面。近年来,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大,很多妇女增强了法律认识和维权意识,主动反映自己遭受家暴的经历。”
调查显示,83.4%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比2000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但是有关专家表示,现有法律制度并不能非常有效地保护受害者。
甄砚告诉《中国日报》记者:“之前的法规条例大多是表明社会和政府反对家暴的态度,操作性比较差。因此,妇联呼吁出台一部专门的反家暴法,不仅要给‘家庭暴力’一个清晰的定义,而且要确定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和对受害者的保护。”
调解抑或纵容?
在那充满痛苦和屈辱的9个月里,李薇曾先后报警10次。起初会有一名警察到她家来,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然后对她夫妻二人进行劝说调解。陆续接到几次报警之后,警方已经能认出李薇的声音了。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研究部主任吕孝权律师对此表示,“国内警察普遍不认为男人打老婆是什么家庭暴力,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这种态度决定了他们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不够专业,不够公正。有的甚至会站在施暴者一边,认为他打的对,这其实是在间接纵容施暴者继续施暴。”
在许多家庭暴力案件中,个别警察都只扮演了调解员的角色,而没有对夫妻双方进行质询并详细记录事情的经过。即使他们做了出警笔录,往往也没有记录能证明受害人遭遇家暴的关键信息。
举证之艰
李薇的离婚诉讼一审败诉。法官认为,她没有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她遭遇了家庭暴力。在二审中,她的官司由吕孝权代理。
在此之前,吕孝权代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因遭到丈夫殴打提起离婚诉讼。有一次,女方在男方施暴后报警,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吕孝权经过种种努力,总算从公安那里复印了出警笔录,作为证据拿到法庭上。可是,复印出来的笔录上只有寥寥几个字:“家庭纠纷,经调解自行解决。”吕孝权回忆说:“法官问我,‘就凭这样一份出警笔录,你怎么能证明她被丈夫打了呢?’”
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女方不利。尽管如此,她至少还能向法庭提交出警笔录,而在绝大多数家暴案件中,警方都不允许当事人及其律师复印出警笔录。有时候,即使法院给原告出具了要求公安协助调查的信函,警方仍难以配合。
吕孝权表示,由于法院给原告分配了过多的举证责任,原告在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官司中很难胜诉。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自那时起,该中心代理的家暴案件中只有不到10%胜诉。
法律与观念
尽管胜诉率低与警察的做法有一定关系,公安却不是唯一一个有责任的部门。
“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没有下定义,因此警方很难判定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哪些属于家庭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院研究所副研究员、家庭暴力问题专家陈敏表示。
“以前很多人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庭纠纷,认为公权力最好不要介入,一旦介入了就可能导致夫妻离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纠纷,它其实是侵犯妇女人权的社会问题。公权力的介入不仅不会导致夫妻离婚,反而会阻止暴力继续发生,维护家庭稳定。”
以董珊珊一案为例,这个26岁的北京女人曾多次遭到丈夫殴打。据她的代理律师、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介绍,董珊珊和她的父母先后报警8次,但警方却把她遭受的暴力视为家庭纠纷,并且她尚未离婚,因此表示不愿介入。
2009年,董珊珊在最后一次被丈夫打伤之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其丈夫王光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正如陈敏所说,“反对家庭暴力主要的难点在于观念。”
2010年,全国《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72家试点法院共发出48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施暴者接近或联系受害人。由于这些保护裁定有效制止了家暴,部分受害人打消了离婚念头。
鉴于家庭暴力是一个非常隐蔽的行为,一些法律专家建议法院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陈敏认为,“当家暴受害人举证自己身上有伤,并且指认是谁造成的时候,举证责任应该转移到被告身上。”
“我不会失败”
过去10年里,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案件被媒体和网络曝光,这个问题得到了更广泛的社会关注。
今年8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美国妻子Kim Lee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照片。在照片中,她的额头高高肿起,膝盖上也有多处擦伤。
Kim Lee指控李阳当着他们一个孩子的面殴打她,并于10月份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记者试图通过不同渠道与她取得联系,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
11月8日,她在微博中写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一个男人打了你一次就会打你第二次。我也明白了一点,只要想想怀孕和孤独的滋味,就足以吓坏一个女人,让她保持沉默。”
尽管遭遇了重重困难,她还是在给李阳的一封信中表示了积极、坚定的态度,并把这封信发给了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
她写道:“也许我不能将你绳之以法。虽然你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但你的名望也许会使你免于承担后果……但我的使命是帮助千百万中国妇女得到她们应得的法律保护,在这一点上我不会失败。你可以殴打女人,却不可能打败一个永不放弃的女人。”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1-11/17/content_14108816.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江雪晴 贺丹 编辑 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