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闻标签: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 中国故事
滚动新闻

三级医院下月推行预约挂号

2009-10-13 08:50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生部要求,从今年11月开始,公立医院中的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预约挂号和就诊时应要求患者使用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名办理。

卫生部要求,医院要制订服务标准引导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就诊,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提倡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对于需要复诊的门诊患者,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挂号复诊。要努力做到出诊医师预先了解预约患者的有关信息,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设备检查的患者提前做出适当安排。对于未能按约定时间来就诊的患者,医院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提醒患者注意。

在起始阶段,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组织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组织若干家医院联合建立网络挂号平台。鼓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院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转诊病人一般应提前预约。

医院可以通过在门诊大厅设置专用设施、设立专门服务台和服务窗口等形式,向来院患者提供预约服务,也可通过医院专线电话(包括手机)、12320公益电话、互联网等形式提供预约机会。

卫生部要求,医院要根据院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公布并及时更新门诊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及时公布节假日的值班安排,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医院应每季度更新一次门诊诊疗科目,每月更新一次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和专业。出诊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周时间内不作变动。

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出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及时提前公告并安排资质相当的医师出诊,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

卫生部要求,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公立医院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已经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有偿预约挂号服务收取额外费用的,要立即进行清理整改。

编辑:宁波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 白剑峰)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中国在线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