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新闻标签: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 中国在线2008
滚动新闻

重庆黑老大黎强被控七宗罪 26日公开受审

2009-10-25 10:21

重庆黑老大黎强被控七宗罪 26日公开受审

黎强(资料图片)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重庆打黑案重犯之一黎强,本月26日将开庭受审。黎强被指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七项罪行出庭受审。同时被捕的还包括黎强的妻子伍树芹和妹妹、妹夫等家族成员。据悉,黎强案件的案卷高达240多本,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个。

7月21日,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强因“涉黑”被捕。

被捕前黎强身家过亿,并拥有重庆市人大代表等诸多头衔。随着受审日的临近,黎强涉足公路客运、房地产开发领域等黑幕渐被揭开。

黎强1985年进入重庆毛条厂工作。1991年,黎强抓住了机会,从重庆毛条厂调到新成立的公司负责车辆安全工作。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黎强与人合伙跑客运,期间的运输及与相关人员打交道的经验,给黎强以后的发展做好了铺垫。

1992年,下岗后的黎强和妻子伍树芹创办了渝强公司,并在10余年时间内成立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1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黎强庞大的企业帝国中,其妻子伍树琴主管财务、妻弟及妹夫负责安全等要职,但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仍是黎强。

“这其实是个金字塔的企业,黎强在金字塔最顶层,什么事都要通过他”,一名黎强家族成员称。无证车的“暴力上路”

道路运输是黎强的发家产业。截至2009年7月被捕前,黎强拥有重庆的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和至少五百多台公交车和数百辆出租车。运营范围涉及重庆巴南、南岸区、渝中区、沙坪坝、九龙坡等重庆十一个区县。

一名在重庆从事道路运输的知情人告诉记者,黎强之所以在道路运输上实力大增,组织人以围攻的方式强行夺取是手段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通过“操作”方式取得车辆营运指标的。

从2000年开始,黎强通过“操作”至少取得两条线路。知情人称,2000年时,重庆西彭至朝天门线客源大,但运力不足。黎强购进11辆中型客车,非法投入西朝线运营。据媒体报道,黎强此后数次挑起与合法运营车之间的矛盾,并发生拦截、围堵公交车的恶性事件。双双上访的结果是,黎强没多久就拿到11个客车的运营指标。

在“西朝线”尝到甜头后,2000年9月,黎强故伎重施开辟了鱼洞至沙坪坝的线路,投入20辆大客车非法运营,同时黎强又召集手下拦截正规运营巴士,强行对公交车轮胎放气。

据报道,2000年10月5日,渝强公司非法运营车车主到重庆市政府上访。在上访期间,打横幅,高呼口号。在2000年底,渝强公司最终获得鱼沙线11辆运营车的指标,而重庆某公交公司只获得了鱼沙线9辆车的指标。

2004年,黎强购买30台环城巴士,未办任何手续就在重庆巴南区运营一年多时间;2007年,渝强公司运营的708线22辆大客车中,12辆属非法运营。

参与组织出租车罢工

黎强被捕后不久,其被控参与组织的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浮出水面。

与同行间的“竞争”中,黎强多次表现出剽悍蛮横。

2001年,黎强指使公交车司机拦截巴南区某民营公交公司的客车,以达到垄断该地区的目的;同年,黎强指使渝强公司的人打砸与之争抢线路的重庆冠忠公司的车辆。

2004年,为获得重庆钢铁汽车运输公司经营管理的100辆生活服务车,黎强以200元油费报酬组织车主和司机在沙坪坝政府上访闹事。

2006年7月初,黎强指使高南坪至璧山线的客车司机到重庆市交委和信访办上访,并打伤多名执勤的公安人员。

暴力背后是赤裸裸的暴利。知情人称,黎强虽然打着为司机“维权”的幌子,但保守估计,一条线路的十余辆大客车一年盈利过百万。

除了购买新车投入运营外,为获取更大利益,黎强还将已经“下线”的客车拿出继续跑运输。

知情人称,黎强向车主们打包票,如果被有关部门抓住,就给他电话,由他找熟人处理。黎强对待同行采用暴力抢夺方式,但对司机们格外“照顾”,据介绍,较其他公司,每台出租车每天向渝强公司少交几十元“管理费”。但也有例外,2006年8月初,多名公交司机因换车原因在黎强办公室静坐,黎强指派手下采取暴力方法“把人弄走”。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中国在线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