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人民日报》记者] 总理您好,人民日报社记者提问。最近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家都非常关注,中央的决心很大,力度也很大,一些城市的房价已经开始回落。请问总理,住房价格回落到什么程度才算是达到了调控目标?另外,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地方财政压力,楼市调控会不会半途而废?谢谢。
[温家宝] 我最近出于一种责任感,把从2003年开始的房地产调控认真地回顾了一下。其实我们在2003年已经提出了6条调控措施,2005年又制定了国八条,2006年又制定了国六条。但是,为什么调控不见成效?群众也在责怪我们,说房价越调越高,政策不出中南海。我听到了感到十分痛心。
我觉得房地产市场关系到财政、金融、土地、企业等各项政策,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地方从土地出让中获取大量的收入。涉及到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利益,改革的阻力相当之大。
为什么这两年房地产调控在艰难中看到一点曙光?有所进展。首先是我们调控的决心坚定而不动摇;其次,我们抓住了一个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的要害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对于房地产市场,我有个基本看法,那就是中国有13亿多人口,又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对住房的需求是刚性的,而且将会是持续的。当然,我们说住有其居,并不意味着住者有其屋。从方向上看,应该鼓励更多的人租房。
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我有几个观点:第一,要保持房地产长期平稳和健康发展。如果盲目发展,出现经济泡沫,一旦破灭,不仅影响房地产市场,而且会拖累整个经济。
第二,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我以为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
第三,房地产的发展,毫无疑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说要充分利用市场这只手。但是政府这只手也不可以缺少,因为它更具有稳定性和促进公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