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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非遗国际培训中心揭牌

来源:亚太中心
亚太地区非遗国际培训中心揭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左)与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为培训中心揭牌后亲切握手

2010年5月18日,在优雅的古琴声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签字暨揭牌仪式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行。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立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二类)协议》,共同为亚太中心揭牌,并分别致辞。

赵少华在致辞中指出,亚太中心的成立将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掀开新的一页,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组织地区和国际性非遗保护培训活动,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遗保护方面的能力,为地区和世界非遗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博科娃在致辞中表示,她对中国丰富博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已有所了解并曾亲身感受,对中国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赏,并希望在中国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亚太中心能够让更多的专家与学者参与进来,共同保护属于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五届大会审议通过了在中国建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的申请报告。早在2007年9月,中国文化部已正式致函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松浦晃一郎,表达了在中国建立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第二类)的愿望。此后,日本也提出在其本国建立亚太中心的意愿,韩国在2005年即已提出相同意愿。经过协商,2008年中、日、韩三方就3个中心的重点职能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即中国亚太中心以培训为主,韩国亚太中心以信息和网络建设为主,日本亚太中心以研究为主。

此次亚太中心落户中国,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中国愿为世界非遗保护做出贡献的充分认可。亚太中心由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组成。中心将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长期和短期课程培训与田野考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能力,这将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积极开展地区和国际性合作的重要平台。

亚太中心所依托的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级专业机构,从2000年开始,一直承担着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具体评审工作,同时在全面参与实施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签字暨挂牌仪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主持。博科娃访华团随行成员,中国外交部代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官员,日本、韩国驻华使馆代表,国内数十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赵少华和博科娃一行参观了亚太中心行政办公室、亚太中心会议室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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