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中心在京召开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现场 |
2018年12月19日,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管委会主席的代表、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副局长李亚莹主持会议,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中心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研究中心与国际信息和网络中心等机构的代表共40余人出席会议。
亚太中心秘书处向管委会提交了中心2017年工作报告并通报了2018年的工作。
2017年,中心在中国、新西兰、吉尔吉斯斯坦、蒙古、韩国、尼泊尔和巴基斯坦共举办了8期《2003公约》框架下的能力建设培训活动。中心将师资培训作为重点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如针对中亚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薄弱,缺乏能够用俄语讲解公约培训师的实际情况,中心首次将培训工作推进至中亚地区并与教科文组织总部联合举办了一期中亚师资培训班,此外还在中国苏州举办了两期中国非遗师资培训班;中心还尝试对培训内容进行拓展,例如,在蒙古举办了“媒体在非遗保护中的角色”培训班,在尼泊尔首次将“非遗保护与自然灾害”纳入培训内容;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加强了与韩国亚太中心等二类中心的合作;在新西兰,继续开展面向南太平洋地区的多国培训班;以柬埔寨培训班为例,中心开始尝试对于培训项目进行评估,以了解培训给受益国带来的实际效果,并开始启动蒙古、尼泊尔培训班的后续成果出版;此外,中心还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内的非遗国际交流活动。
2018年,中心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瓦努阿图、泰国、哈萨克斯坦、韩国、中国、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举办了8期培训班。至此,中心已在16个国家举办了培训班,受益国32个,直接受益人数将近1200人,基本覆盖了亚太地区的五大次区域。
在听取了亚太中心的工作汇报后,管委们表示,亚太中心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鼓舞人心、令人振奋的。
本次会议主席、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副局长李亚莹表示,亚太中心自2012年成立以来,遵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和能力建设战略的要求,构建了全面、科学、合理的工作运营机制。同时,中心注重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亚太地区成员国以及日韩二类中心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活动,为亚太地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援助,极大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上的开展,较好地实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战略在全球范围内的联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