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政治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邓小平同志一九八○年八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是说,我们最终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这些国家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要用这些要求来检验改革的成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官僚主义严重,封建主义影响远未肃清。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这是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一样,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我们的现代化建设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矛盾,需要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决不能搞破坏国家法制和社会安定的“大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克服官僚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影响,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各项改革措施,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从解决业已成熟的问题着手。
(一)实行党政分开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新的形势下,只有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领导作风,才能加强党的领导作用。近几年来,我们在改善党的领导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党的领导无法真正加强,其他改革措施也难以顺利实施。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党应当保证政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应当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走向制度化。
中央、地方、基层的情况不同,实行党政分开的具体方式也应有所不同。党中央应就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推荐人员出任最高国家政权机关领导职务,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省、市、县地方党委,应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它们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保证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指示在本地区的实施;对地方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向地方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协调本地区各种组织的活动。它们与同级地方政权机关的关系,应在实践中探索,逐步形成规范和制度。乡、镇一级的党政分开,可以在县一级关系理顺后再解决。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而应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也要随着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推行,逐步转变为起保证监督作用。
为了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必须调整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今后,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党委办事机构要少而精,与政府机构重叠对口的部门应当撤销,它们现在管理的行政事务应转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各自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负责,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要逐步撤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现在由上级行政部门党组织垂直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逐步改由所在地方党委领导。
从党政不分到党政分开,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指出,党政不分实际上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党政分开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党政不分使党顾不上抓自身的建设,党政分开才能保证做到“党要管党”;党政不分使党处于行政工作第一线,容易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处在矛盾的焦点上,党政分开才能使党驾驭矛盾,总揽全局,真正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党政不分使党处在直接执行者的地位,党政分开才能使党组织较好地行使监督职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全党同志都应该自觉地、积极地、高高兴兴地投入这场改革,实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
(二)进一步下放权力。
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不仅表现为行政、经济、文化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还表现为基层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领导机关。一方面,领导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陷于事务主义而不能自拔;另一方面,基层缺乏自主权,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克服这一弊端的有效途径是下放权力,这一点已为农村改革所证明,应当在其他方面进一步实行。
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地方的事情地方管,中央的责任是提出大政方针和进行监督。在政府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上,要按照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原则,将经营管理权下放到企事业单位,逐步做到各单位的事情由各单位自已管,政府的责任是按照法规政策为企业服务并进行监督。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组织的关系上,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依照法规和政策办事。为了使企业具有充分活力,为了更好地发挥城市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作用,下放权力必须以扩大中心城市和企事业单位的权力为重点。凡是规定下放到城市和企事业的权力,各中间层次一律不得截留。这是打破条块分割的重要措施。
下放权力涉及到许多规章制度的改革,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转变职能和改革机构,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逐项做出具体规定。
(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
官僚主义现象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依然严重地存在着。由于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历史的原因,我们同官僚主义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都将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应该看到,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扯皮,也是形成官僚主义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下决心对政府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建议国务院立即着手制定改革中央政府机构的方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付诸实施。
为了避免重走过去“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要从机构配置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要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清理整顿所有行政性公司和近几年升格的机构,撤销因人设事的机构,裁减人浮于事部门的人员。